《精益制桶》
文/杨文亮

第二篇:现场作业精益化管理
第七章 现场品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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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现场不良品如何标示和管理? |
答 |
为了确保不良品在生产过程中不被误用,企业所有的外购货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以及待处理的不良品均应有品质识别标志。 |
【详解】
为了确保不良品在生产过程中不被误用,企业所有的外购货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以及待处理的不良品均应有品质识别标志。
1、选择标志物
(1) 标志牌。标志牌是由木板或金属片做成的小方牌,按货品属性或处理类型将相应的标志牌悬挂在货物的外包装上加以标示。
根据企业标志需求,可分为"待验”牌、"暂收”牌、“合格”牌、“不合格”牌、"待处理”牌、"冻结”牌、"退货”牌、“重检”牌、"返工”牌、"返修”牌、“报废”牌等。标志牌主要适用千大型货物或成批产品的标示。
(2) 标签或卡片。该标志物一般为一张标签纸或卡片,通常也被称为"箱头纸”。使用时将货物判别类型标注在上面,并注明货物的品名、规格、颜色、材质、来源、工单编号、日期、数量等内容。在标示品质状态时, QC员按物品的品质检验结果在标签或卡片的”品质”栏盖相应的QC标志印章。
(3) 色标。色标的形状一般为一张正方形(2cm x 2cm) 的有色粘贴纸。它可直接贴在货物表面规定的位置,也可贴在产品的外包装或标签纸上。
色标的颜色一般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种,如下所示。
①绿色:代表受检产品合格,一般贴在货物表面的右下角易于看见的地方
②黄色:代表受检产品品质暂时无法确定,一般贴在货品表面的右上角易于看见的地方
③红色:代表受检产品不合格,一般贴在货物表面的左上角易于看见的地方
2、对不良品进行标示
(1) 来料不良品标示。品质部IQC 检验时,若发现来货中存在不良品,且数量已达到或超过企业来料品质允收标准时, IQC验货人员应即时在该批(箱或件)货物的外包装上挂"待处理”标牌。报请部门主管或经理裁定处理,并按最终审批意见改挂相应的标志牌,如暂收、挑选、退货等。
(2) 制程中不良品标示。在生产现场的每台机器旁,每条装配拉台、包装线或每个工位旁边一般应设置专门的“不良品箱”。
①对员工自检出的或PQC在巡检中判定的不良品,员工应主动将其放入“不良品箱”中,待该箱装满时或该工单产品生产完成时,由专门员工清点数量。
②在容器的外包装表面指定的位置贴上"箱头纸”或“标签",经所在部门的QC员盖“不合格”字样或“REJECT" 印章后搬运到现场划定的“不合格”区域整齐摆放。
(3) 库存不良品标示。由检验人员定期对库存物品的品质进行评定,对于其中的不良品由仓库集中装箱或打包。QC 员在货品的外包装上挂“不合格”标志牌或在箱头纸上逐一盖“REJECT" 印章。对暂时无法确定是否不合格的物品,可在其外包装上挂"待处理”标牌,等待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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