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企业质量检验员培训教程》
杨文亮 辛巧娟 著
第三章 包装质量的感官检验
第三节 感官检验标准
标准对感官检验至关重要,因为感官检验本来就取决于人为因素,所需检验的质量特性本来就难于做到使用仪器、量具得了大家公认的检验结果。若不对检验样品、检验作业和检验环境等感官检验要素进行标准化,那就更难有公认检验结果了。
一、样品标准
感官检验样品是检验员判断被检产品合格与否的标准依据。因此,在挑选或制作检验样品时,应尽量参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如一个完工产品的外观检验样品制作,往往要参照多种现行标准规定,同时,检验样品又是产品质量标准的一部分,挑选或制作样品时,更应认真对照该产品质量特性,以明确质量要求和质量表示方法。再按规定作出标记,即形成标准样品。
标准样品建立以后,就要对样品的使用和保管作出明确规定。
1.出示方式
根据需要,对检验员出示样品的时间、场合作出规定。如产品表面粗糙度样品保管在样品柜内,检验员在当班开始检验时,取出样品与被检产品对比一次,以后只有在感到有疑问时,再取出样品作对照,并规定检验员不得用指甲去触摸样品。
2.保管方法
为了保证样品不易变化,又要便于使用,就要对保管方法和存放场所作出规定。如色泽样品,应放入遮光容器内,并置于没有直射阳光之处。
3.管理
定期检查保管情况,并按周期对样品进行检定。例如,规定样品保管者每月要检查一次样品,标准计量部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样品检定。发现变质或劣化就要立即更新。
4.更新
由于样品长时间的渐渐变化,偏离了标准允许幅度,或产品标准、检验标准有了变化,就要进行更新、提供新的样品来替代原有样品。
5.防止疲劳措施
在感官检验时,检验员常易发生疲劳,为此,在进行作业条件标准化时,还应加以注意和避免,如对检验作业时间应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在连续进行几种产品或多项目检验时,在可能条件下,应首先进行不易引起疲劳的检验项目,来避免疲劳效应。
二、作业条件标准
作业条件标准主要是对采用感觉检验方法、检验顺序、检验动作和检验时间等影响感官检验结果的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1.明确采用哪种感官作检验
例如,检验产品表面粗糙度,可采用手摸,也可采用目测,还可目测与手摸并用,决定采用哪种方法作检验,则要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现场条件及所要求的检验水平来综合考虑而定。
2.检验顺序
对于有多项感官质量特性的产品,合理安排检验顺序,对检验效率和效果都很有影响,一般是在检验指导书上作出明确规定。通常是采用顺位法,即按感官质量检验项目所在位置采用由上到下,由左到右,或按一定顺序翻转产品进行检验。也有采用先检重点质量特性项目再检一般项目来排列顺序。
3.检验动作
讲究科学,改善检验环境对检验动作和姿势具有很重要作用。人的生理特点表明:人站着比坐着容易疲劳。人的眼睛水平运动比上下方向快,上下方向运动比水平运动易于疲劳。为此,要求检验环境和被检物品的放置尽可能适应人的这些生理特点,即检验时能坐着,眼睛按水平方向运动。
有些被检质量特性对照明方向和目视方向有一定要求,这就需要在作业动作时间明确规定光源方向、眼睛的位置和操作步骤。例如,检验产品表面的粗糙度、涂膜光泽度、内表面的干净程度,都要按一定角度对准照明方向,然后稍稍改变角度进行观察,才易作出正确判断。
4.检验速度
现代化生产,有不少目测感官质量需要在传送带上进行,随着传送带速度的增加,检验速度亦同步增加,而缺陷检出率往往相应降低。因此,检验速度应根据检验准确度的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三、环境标准
环境在感官检验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有些感官检验往往需要专设感官检验室,室内可根据产品及其检验内容,提供空气调节、色彩调节、隔音和照明等环境条件。至于大多数包装产品,一般都不需要专设感官检验室,可在生产现场的适当场地进行,提供合适的照明方向,光源不得有闪烁、晃眼等现象,光源的光线不宜直射入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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