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典型案例》
主讲/辛巧娟

底层管理文件(17)——电梯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公司电梯正常运行,保障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办公和生活区的电梯运行。
2 职责
2.1 办公室归口本规定的管理。
2.2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规定。
3 电梯运行规定
3.1 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观察有无其他异常现象。
3.2 做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槛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3.3 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3.4 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
3.5 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及时通知设备保障部进行处理。
3.6 电梯困人救援:
(1) 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使其保持镇静,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
(2) 准确判断轿厢位置,保证层轿门可靠关闭;
(3) 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轿门,疏散乘客;
(4) 关闭层轿门,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3.7 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开锁后,须检查紧急开锁装置是否可靠复位,防止开锁后层门未能有效地重新锁上。
3.8 发生火灾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
(1) 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当电梯到达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2) 若是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应设法使轿厢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电梯管理人员切断电梯电源后采用绝缘灭火器灭火。
(3) 火灾发生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3.9 发生地震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应设法使电梯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乘客,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地震停止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3.10 当电梯井道内进水时:
(1) 电梯管理人员一般应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
(2) 如水已经将轿厢淋湿,无论何层应立即停用电梯,且切断电梯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
(3) 水灾过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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