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典型案例》
主讲/辛巧娟

程序文件(2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以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所有区域和所有活动的环境、健康安全绩效监测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本程序。
3.2 各部门负责相关监测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将结果报送到综合管理部。
3.3 工会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的检查,负责维护职工利益。
3.4 管理者代表监督、指导本程序的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主动性监视和测量
4.1.1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情况的监视和测量综合管理部按《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每年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填写《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记录表》,管理方案完成后一个月内,由综合管理部进行验收,记录验收结果。
4.1.2 运行控制情况的监视和测量
(1) 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规定的专项活动和专门区域的运行控制要求的运行控制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①综合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各部门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②各部门每周至少一次对本部门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2) 检查可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检查等。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结果记入《运行控制绩效检查表》中或形成书面报告。
(3) 工会每年组织一至二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满意程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4.1.3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的监视和测量
综合管理部按《合规性评价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每年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形成合规性评价记录。
4.1.4 工会组织定期对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员工体检应按一般人员、特种工作人员、有毒有害人员和女职工分别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
4.1.5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关键特性监测
(1) 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编制可测量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关键特性监测项目表》,内容包括:
①可测量关键特性的对象、内容、地点、方法、周期以及判定准则等;
②明确公司内部可测量的项目(A类),并确定责任部门;明确需由外部进行测量的项目(B类),并确定监测机构;
③报部门领导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至各部门执行。
(2) A类项目的监测:
①由责任部门按《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关键特性监测项目表》规定的周期实施;
②保存《监测记录》,并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
③年底将《监测记录》汇总报综合管理部。
(3) B类项目的监测:
①综合管理部分别确定具有资质的外部机构,并与其签订长期委托合同;
②外部机构按规定的测量周期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③综合管理部收集《监测报告》,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
(4) 当前公司B类项目的监测重点为:
①废水:电锁车间污水处理站出口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符合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
②动力中心锅炉房的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应符合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③铆焊车间的电焊烟尘排放应符合GB 16194《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
④厂界噪声应符合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二类标准;
⑤下料、机加、冲压车间工作场所的噪声,应符合GBZ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相关规定。
4.2 被动性监视和测量
4.2.1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伤亡事故、事件、职业病或其他不良绩效后,技安环保处按《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规定,及时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和报告。
4.2.2 被动性监视和测量的内容包括:
①伤亡事故、事件以及职业病对员工健康的危害状况;
②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不良绩效和体系失效情况,如相关方投诉、财产损失或执法机关的批评与处罚等;
③员工的健康情况等。
4.3 监视和测量监测设备的控制
综合管理部应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规定,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监测中使用的设备定期维护、检定或校准。
4.4 保存相关记录
各部门应保存各类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记录,并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5 环境、安全绩效的评估与处理
4.5.1 综合管理部根据每年的监视和测量情况,对环境、安全绩效进行评价,保存记录并作为管理评审的主要输入之一。
4.5.2 与员工身体健康有关的监测结果,如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作业环境有毒有害因素监测情况,应以适当方式向员工通报。
4.5.3 各部门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应立即进行纠正,必要时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或按《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的规定制定相关管理方案。
5 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
5.2《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5.3《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5.4《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5.5《合规性评价程序》
5.6《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5.7《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5.10《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
5.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6 相关表格和报告
6.1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关键特性监测项目表》(略)
6.2 《监测记录》(略)
6.3 《监测报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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