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典型案例》
主讲/辛巧娟

程序文件(18)——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用于确定和证明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以及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设备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确定和证明产品符合要求,以及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控制,包括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归口本程序的管理。
3.2 各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送检。
3.3 技术副总经理监督、指导本程序的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及验收
根据监视和测量项目所需测量能力和测量要求配置监视和测量设备,对其采购和验收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初次校准
(1) 经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对检定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贴上表明其状态的唯一性标识。
(2)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监视和测橘设备履历表》,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公差等级、生产厂家、校准周期、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并填写《监视和测最设备一览表》。
(3) 综合管理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发放,并监督和管理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日常使用。
4.4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检定
4.4.1 每年十二月由综合管理部编制下年度的《计蜇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或检定。
(1) 对需外部检定的设备,由技术质检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由其出具《计量器具检定报告》和《检定合格证》。
(2) 对需进行内部自行校准的设备,综合管理部应编制相应的《内部校准规程》,规定校准的方法、使用设备、验收标准及校准周期等内容,经管理者代表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实施校准并填入《内部校准记录表》和《校准合格证》。
4.4.2 检定或校准标识:
(1) 将检定或校准“合格标签”贴在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上,以明确其有效期。
(2) 部分功能或量程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贴“限用标签”,标明限用功能的范围。
(3) 检定或校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修理后重新校准。
(4) 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3 对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计算机软件,在使用前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必要时再确认,并填入《内部校准记录表》和《校准合格证》。
4.4.4 对生产和检验共用的工艺装备或调试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准或验证,并按规定的周期复检,并填写入《内部校准记录表》和《校准合格证》。
4.4.5 上述内外部检定、校准、确认、验证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验证记录和监视和测量设备合格证应予保存。
4.5 监视和测最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5.1 使用者应严格按照相关说明书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和监控能力与要求相一致。
4.5.2 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时,可进行必要的调整或再调整,要防止发生可能失效的调整。
4.5.3 在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4.5.4 使用者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以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4.5.5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等状况应记录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履历表》中。
4.6 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
4.6.1 当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应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的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综合管理部应组织对该设备的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检定或验证,并对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4.6.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综合管理部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7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环境要求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相关技术的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4.8 对计量人员的要求
综合管理部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经考核合格上岗。
5 相关文件
5.1《采购控制程序》
5.2 《内部校准规程》(略)
6 记录格式和报告
6.1 《监视和测量设备履历表》(略)
6.2 《监视和测量设备一览表》(略)
6.3 《计量校准计划》(略)
6.4 《监视和测量设备记录》(略)
6.5 《计量器具检定报告》(略)
6.6 《内部校准记录表》(略)
6.7 《监视和测量设备合格证》(略)
6.8 《检定合格证》(略)
6.9 《合格标签》(略)
6.10 《校准合格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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