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典型案例》
主讲/辛巧娟

程序文件(10)——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 目的
确保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被确认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能力,并采取培训和其他措施以满足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一体化管理体系有关的人员(包括为公司工作的所有人员,如临时工、临时聘用人员等)的能力确认和培训、教育活动。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归口人力资源的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能力、培训和意识的管理。
3.3 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岗位任职要求与培训计划。
4 工作程序
4.1 人员配置
4.1.1 根据一体化管理体系各工作岗位的能力需求选择能胜任的人员,人员的能力应考虑受教育的程度、接受的培训、工作经历中具备的技能和经验。
4.1.2 各部门编制适合本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并交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归纳整理后,编制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
4.1.3 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作为人员选择、招聘、录用和考核的主要依据。
4.1.4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类人员的配置:
(1) 配置各部门负责人时应根据总经理的总体安排进行,并经公司领导层会议通过。
(2) 配置骨干人员时应征得公司主管领导同意。
(3) 配置其他人员时应征得所在部门领导的同意。
4.2 培训要求
4.2. 1 培训要求识别
应识别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场所内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适当时根据岗位责任和需要分别对在岗员工、新员工、转岗员工、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培训。当进入公司的相关方工作人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产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时,在征得相关方同意后,公司的培训活动可同时对其进行。
4.2.2 培训、教育的目的
通过各种培训和教育,增强相关工作能力以及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并使员工意识到:
(1) 遵循方针、程序以及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要求。
(2)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3) 满足相关方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违反这些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4) 个人从事的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
(5) 所在岗位的工作对千实现质量、环境和安全目标的重要性。
4.2.3 在岗员工培训
对在岗员工根据需要按计划分批进行如下基本培训:
(1) 基础教育:综合管理手册(包括方针和目标),采用标准的基础知识,质量、环保和安全意识,相关法律法规和岗位职责等,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实施。
(2) 岗位技能培训:包括与所在部门相关的程序文件、工作手册、所在岗位相关作业文件、相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现场实际操作及出现紧急情况时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部门组织实施。
4.2.4 新员工的培训
对入职新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进行如下培训:
(1) 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入职教育(包括公司概况、基本要求和规定等)和基础教育(同4.2.3中的基础教育)。
(2) 由接收部门组织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同4.2. 3 中的岗位技能培训)。
4.2.5 转岗员工的培训
对转岗员工,应在进入新工作岗位前,由接收部门组织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同4.2.3中的岗位技能培训)。
4.2.6 专业人员培训
对各类专业人员应适时进行相关的管理和技术专业培训,提高其相关专业能力,以适应本公司的发展。
4.2.7 特殊工种人员资格培训
下列人员必须获得法定部门或授权人颁发的资格证书,并在人力资源处备案后方能持证上岗:
(1) 内审员应经过专门机构培训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2) 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法定计量部门或公司主管部门的检定员、操作员证书。
(3) 检验人员应经过综合管理部组织培训、考核,并经总工程师授权。
(4)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气焊工、电工、电梯工、天车工、叉车工、驾驶员、锅炉工等),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5)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应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4.3 培训计划
4.3.1 每年11 月底,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部门下年度的培训需求,填写《年度培训申请单》,上报人力资源部。
4.3.2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年度培训申请单》和公司发展的需求,于每年年底前制定本年度院《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和委外培训两种)。
4.3.3 《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执行。如需要计划外培训,各部门应填写《计划外培训申请单》,其中内部培训由责任部门批准,委外培训经人力资源部审查、管理者代表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3.4 各类培训活动应考虑不同人员的需要并采用分层次进行培训的原则。
4.4 培训的实施
4.4.1 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督促、检查责任部门组织各项培训。
4.4.2 内部培训由责任部门按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前做好培训准备(包括选定教材、聘任教师、确定考核方式),培训后应按本程序4.6条款的规定评价其有效性。
4.4.3 委外培训统一由人力资源部与培训机构联系,及时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培训机构应提供相关培训评价意见和资质证件。
4.5 采取其他措施
为发挥员工能力,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采取集体或个别教育的方式,以提高员工的意识和责任心。
(2) 调换工作岗位,以更适合于员工能力的发挥。
(3) 按公司规定实施必要的奖励措施,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4) 按公司规定实施必要的惩罚措施,以使员工汲取教训,必要时予以辞退。
(5) 按《劳动用工合同管理规定》,对合同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管理。
4.6 有效性评价
4.6.1 有效性评价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逐一进行:
(1) 考核评价,包括笔试、面试、现场提问、答辩、心得报告等的评分或评级。
(2) 实际操作评价,包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3) 工作绩效评价,包括培训前后的表现(如合格率、计划完成率、工作效率等的差异)。
(4)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价。
4.6.2 内部培训由责任培训部门或所在部门进行评价,委外培训由委外机构进行评价,资质证书是培训评价的重要证据。
4.6.3 人力资源处每年对培训或其他措施的有效性评价进行统计分析,提交《年度培训有效性评估报告》,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列入下一年度培训计划中。
4.7 记录要求
4.7.1 每次内部培训应由责任部门填写《培训记录表》(教材、试卷、考勤表、评价结果、培训证书可作为附件),培训后将与培训相关的资料和记录交人力资源部。
4.7.2 委外培训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记录的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4.7.3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包括其他获得资质的人员),填写证书的详细资料和换发证书时间。
4.7.4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档案记录,填写《人员能力履历表》。
4.7.5 人力资源部保存相关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
5 相关文件
5.1《劳动用工合同管理规定》
5.2 《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略)
6 相关表格和报告
6.1 《年度培训申请单》(略)
6.2 《计划外培训申请单》(略)
6.3 《年度培训计划》(略)
6.4 《培训记录表》(略)
6.5 《年度培训有效性评估报告》(略)
6.6 《特种作业人员清单》(略)
6.7 《人员能力履历表》(略)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