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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典型案例》

主讲/辛巧娟

 

程序文件(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确定程序


1 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进行辨识与风险评价,确定重大风险,并对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本公司相关的活动、产品及服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更新与管理。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归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确定的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3.3 管理者代表监督、指导本程序的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关注点

4.1.1 工作活动分类

(1) 进行工作活动分类是危险源辨识的必要准备过程。应以合理的和易管理的方式(如按业务流程)将本公司所有工作活动进行分组,并搜集与其有关的必要信息。

(2) 工作活动分类的方式可包括本公司的地理位置、活动或所提供服务的阶段、计划的和被动性的工作、确定的任务及不经常发生的任务等。

4.1.2 危险源辨识的范围

为充分辨识危险源,应根据本公司所有活动和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特点,对可能导致人体受伤或健康损害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如:

(1)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2)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3) 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

(4)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本公司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5) 在工作场所附近,由本公司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6) 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无论是由本公司还是外界所提供的。

(7) 本公司及其活动的变更、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以及更改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等。

(9) 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

(10) 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4.1.3 危险源辨识应考虑的状态和时态

(1) 三种状态:

①正常(如每天正常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②异常(如程序或计划变更、设备维护或检修、动力的中断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源);

③紧急(如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危险源)。

(2) 三种时态:

①过去(如已经发生过的伤害事故);

②现在(如作业活动、设备或设施等现在的健康安全控制状态中的问题);

③将来(如作业活动将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工艺或材料更新等可能引发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 。

4.1.4 危险源的两大类型

(1) 能量:机械能、热能、电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如生理、心理)或危险物质(危险化学品等)的意外释放。

(2) 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

①物的故障:物的不安全状态(如设备、设施和场所的自身缺陷等);

②人的失误: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被要求的标准(如主动行为、过失行为);

③环境因素,作业活动环境方面的问题(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系统等)。

4.1.5 危险因素的两个方面

(1) 本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产生的危险因素。

(2) 相关方活动给本公司带来的危险因素。

4.1.6 危险因素的类别

危险因素的类别可能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意外坠落、坰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4.1.7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可采用如下一种或全部:

①现场观察;

②询问、交谈;

③会议讨论;

④查阅有关记录等。

4.2 危险源辨识的步骤

4.2.1 综合管理部组织协调危险源辨识活动,发放相关表单并提供指导。

4.2.2 各部门按业务流程,考虑4. 1 条款指出的关注点,对本部门所有活动的全过程逐一进行分析,识别危险源,并在现场补充和确认。

4.2.3 各部门将识别的危险源,填写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中,并根据“4.3 风险评价”的规定对识别的危险源逐一进行风险评价,初步确定本部门的重大风险并报综合管理部。

4.3 风险评价

4.3.1 风险评价的方法

(1) 是非判断法。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

①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地方规定、相关标准(协议)以及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②相关方的重大合理抱怨;

③曾发生的事故而又未制定适当措施,或虽然制定了措施但未有效实施的;

④直接观察到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等。

上述直接判定的重大风险,可按附录A 《风险评估分级和控制》的规定根据其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性和可能性分别确定风险等级。

(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见附录B)是一种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的方法。它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个因素指标之乘积来评价系统人员的伤害危险的大小。

4.3.2 风险评价的实施

(1) 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各部门上报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中的危险源进行评审,对其初步评价的结果进行再评价,形成包括全公司的公司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确定本公司认可的风险等级(Ⅰ、Ⅱ、Ⅲ、Ⅳ、Ⅴ级)、重大风险(Ⅰ、Ⅱ、Ⅲ级)及潜在的紧急风险。

(2) 综合管理部根据上述结果,填写并确认公司级《重大风险清单》。

(3)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级《重大风险清单》的审批。

(4) 公司级《重大风险清单》应按受控文件的形式下发,并作为各部门对重大风险进行管理的依据。

4.4 风险控制的管理

4.4.1 风险控制的策划

(1) 根据对危险源风险评价的不同等级,策划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措施中所指的风险等级分别见本程序附录A 和附录B, 每一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和潜在的紧急情况应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中明确。

(2) 在确定控制措施或考虑变更现有控制措施时,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

①消除;

②替代;

③工程控制措施;

④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

⑤个体防护装备。

风险控制措施的力度应与问题的性质相适应。违规的或超标的问题必须优先解决;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制定长期规划待条件成熟时再行解决。

4.4.2 确定控制措施的总体要求

(1) 建立环境目标和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①对Ⅰ级、Ⅱ级风险,要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相应的管理方案,降低其风险后再进行作业活动;

②对Ⅲ级风险,视其必要性确定是否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相应管理方案。

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按《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2) 制定运行控制程序。对Ⅰ、Ⅱ降低风险后以及Ⅲ、Ⅳ级风险,应视其必要性制定运行控制程序,按程序规定进行管理。对Ⅲ、Ⅳ级风险可只制定运行控制程序。

(3) 应急准备与响应。对潜在的紧急风险(如可能的火灾、恶性机电事故、核泄漏事故等),应制定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按程序规定进行管理。

在确定上述控制措施时,还可以辅之以人员培训、绩效监测等方式。

4.5 危险源的更新

4.5.1 综合管理部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各部门对危险源的辨识进行修订,并对有关风险进行重新评价。

4.5.2 出现下列情况时,综合管理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及风险评价,并相应更改公司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和公司级《重大风险清单》:

①本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有重大变化时(如引入新产品、新工艺等);

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有重要变化时;

③相关方提出要求或合理抱怨时;

④组织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时;

⑤发生严重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后;

⑥管理评审或持续改进有要求时。

4.6 综合管理部负责保存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中的有关记录。

4.7 参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人员应熟悉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并经过相应的培训。

4.8 评价出的与相关方(如承包方或分承包方)有关的重大风险,相关业务部门应书面通知相应的相关方,并对其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支持性文件

《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6 相关表格和报告

6. 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

6. 2《重大风险清单》

7 附录

7. 1 附录A 风险评估分级和控制

(略)

7.2 附录B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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