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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制桶》

文/杨文亮

第一篇:钢桶生产精益化管理

第六章 不良品控制

37 制桶企业如何配备专职检验人员?
为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和提高产品质量,企业需要配备专职的检验人员。质量检验队伍要相对稳定,每位检验员要“一专多能”,适应各工种的检验需要,做到整个检验工作忙而不乱,有序工作,配合生产。

 


 

【详解】

 

为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和提高产品质量,企业需要配备专职的检验人员。质量检验队伍要相对稳定,每位检验员要“一专多能”,适应各工种的检验需要,做到整个检验工作忙而不乱,有序工作,配合生产。


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配置质量检验人员

一般来说,检验员人数占生产工人总人数的5%左右为宜;有些特殊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实行“道检" (即每道加工工序后跟一位检验员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这种情况,检验员占生产工人总数的一半。因此,要根据生产实际需要配置检验员,防止检验力量过剩或不足。

如果满足抽样检验条件的要求,按抽样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可以大大减少检验员的人数。


2、检验员的来源

检验员工作在生产第一线,他们既是检验员,又是质量宣传员和生产技术指导员,所以,对他们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招聘质检员应注意:检验员要比所检验产品的生产工人技术级别高2~3级,应优先从生产中工作三年以上具有3级(含3级)以上的生产工人中选拔检验员,其文化水平至少是高中毕业;其次可从中等技术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招聘检验员,聘后要到生产中劳动实习2~3年;大专毕业生也可当检验员。大学本科毕业的学生可以当技术含扯高的产品的检验员,他们也应先到生产中劳动l~2年。


3、检验员(检验工)的工作任务规定

检验员在生产第一线执行鉴别、把关、报告、监督任务:

(1) 实行首件”三检”制度:生产工人自检、班组长互检、检验员专检。"三检"均合格后方准批量生产。在正常生产中,生产工人自检合格后方可交给检验员进行检验。

(2) 规定有巡回检验的,负责巡回检验的检验员应按规定的路线、周期、程序、项目、检验依据进行检验,并做好详细检验记录。对检验不合格者应按规定进行处置,并找出造成不合格的原因,解决原因直到产品质址合格。

(3) 对加工完毕的产品,按检验依据规定进行全面的质址检验,质量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严格确保产品质量。

(4) 产品装配时,按检验依据和装配程序进行全面检验和监督,并做好详细记录和标示。

(5) 包装质量检验,是检验中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检验产品的标志、附件、随机文件等内容,产品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

(6) 执行领导临时下达的各种检验任务。


4、检验员的工作责任规定

(1) 经过首件检验造成批量不良品,检验员负责错检或误判的责任;检验员应在经过自己检验合格的首件上进行标示,打上自己的工号钢字。

(2) 不按规定的路线、周期、程序、项目和检验依据进行巡回检验而发生批量不良品,检验员负责漏检的责任。对经过检验的产品标示不清楚负责。

(3) 检验员未严格按检验依据和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对未做到采样正确、操作规范、记录齐全、计算无误、结论正确、报告正规负责。

(4) 检验员对自己检验结果数据的准确性和记录的正确性负责。如果被检验项目是用计量数值表示,则检验结果要写出实测结果的数值,然后进行判定,不准只写“合格”或“不合格”,或“V” 或“X" 或其他符号。

(5) 检验员对自己错检、漏检和误判负责。

(6) 对没有正当理由压检而影响生产负责。


5、检验员的工作权限规定

(1) 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和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有权拒绝使用失效的产品质量检验依据。

(2) 有权拒绝与生产工人共用一张图样。

(3) 有权拒绝与生产工人共用一件计量器具。

(4) 在生产线上提交的在制品经检验不合格,而又无控制措施,继续生产将会造成批量不良品时,有权拒绝检验,并立即报告本机构负责人。

(5) 生产工人违反工艺纪律加工的产品,有权不予检验。

(6) 未经办理批准代用手续的外购物资,在未按规定程序得到妥善处理之前,有权不予检验。

(7) 对经过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有权不签发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8) 有权隔离不良品,无权处理不良品。

(9) 生产工人未自检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检验。

(10) 有权与有关部门共同监督工艺纪律。

(11) 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

(12) 在工作中杜绝了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显著贡献时,有权要求本机构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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