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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专著选登-包装企业质量检验员培训教程 危险货物包装的一般要求-对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要求(杨文亮、辛巧娟著)-中国钢桶包装网  

 
 

《包装企业质量检验员培训教程》

杨文亮 辛巧娟 著

第七章 危险货物包装

第二节 危险货物包装的一般要求

二、对包装容器的设计及制造工艺要求

17. 纸袋(5M1、5M2)

(1)袋应使用合适的牛皮纸或性能相同的纸制造,并且至少有三层。纸的强度和袋的构造,应与袋的容量和用途适应。接缝和闭合处应保证不撒漏。

(2)袋5M2:为防止进入潮气,可用下述方法使四层或四层以上的纸袋具有抗水性:最外面两层中的一层作为抗水层,或在最外面二层中间夹入一层用适当的保护性材料做的抗水层。三层纸的防水纸袋,最外面一层应是防水的。当所装物质可能与潮气发生反应,或者是在潮湿条件下包装的,则与内装物接触的一层应是抗水或隔水层,例如,双面涂柏油的牛皮纸、装有塑料套的牛皮纸,与袋的内容器表面连续的塑料薄或一个或几个内部塑料衬垫。接缝和封闭处应是防水的。

(3)最大净重:50公斤。

18. 复合容器(内为塑料贮器)

6HA1:外部为钢圆桶的塑料贮器

6HA2:外部为钢板条箱或钢箱的塑料贮器

5HB2:外部为铝圆桶的塑料贮器

6HC:外部为木箱的塑料贮器

6HD1:外部为胶合板圆桶的塑料贮器

6HD2:外部为胶合板箱的塑料贮器

6HG1:外部为纤维质圆桶的塑料贮器

6HG2:外部为纤维板箱的塑料贮器

6HH1:外部为塑料圆桶的塑料贮器

6HH2:外部为硬塑料箱的塑料贮器

(1)内贮器:

①塑料内贮器应符合上述7中塑料圆桶(1H1、1H2)和塑料罐(3H1、3H2)的第(1)、(4)、(5)、(6)和(7)条的规定。

②塑料内贮器应在外容器配合紧贴,外容器不得有要能擦伤塑料的凸出。

③内贮器的最大容量:6HA2、6HB1、6HD1、6HG1、6HH1为250升;6HA2、6HB2、6HC、6HD2、6HG2为60升。

④最大净重:6HA1、6HB1、6HD1、6HH1为400公斤;6HA2、6HB2、6HC、6HD2、6HG2、6HH2为75公斤。

(2)外容器:

①外部为钢或铝圆桶的塑料贮器6HA1或6HB1,其外容器的构造应酌情达到上述1或2中的有关规定。

②外部为钢或铝板条箱的塑料贮器6HA2或6HB2,其外部容器构造应达到上述13中的有关规定。

③外部为木箱的塑料贮器6HC,其外部容器的构造应达到上述8中的有关规定。

④外部为胶合板圆桶的塑料贮器6HD1,其外部容器的构造应达到上述4中的有关规定。

⑤外部为胶合板箱的塑料贮器6HD2,其外部容器的构造应达到上述9中的有关规定。

⑥外部为纤维质圆桶的塑料贮器6HG1,其外部容器的构造应达到上述6中的有关规定。

⑦外部为纤维板箱的塑料贮器6HG2,其外部容器的构造应达到上述11中的有关规定。

⑧外部为塑料圆桶的塑料贮器6HH1,其外部容器的构造应达到上述7中第(1)、(3)至(7)条的规定。

⑨外部为硬塑料箱(包括波纹塑料箱)的塑料贮器6HH2,其外部容器的结构应达到上述12中第(1)、(4)至(6)条的规定。

19. 复合容器(内为玻璃、陶瓷或粗陶瓷)

6PA1:外部为钢圆桶的贮器

6PA2:外部为钢板条箱或负箱的贮器

6PB1:外部为铝圆桶的贮器

6PB2:外部为铝板条箱或铝箱的贮器

6PC:外部为木箱的贮器

6PD1:外部为胶合板圆桶的贮器

6PD2:外部为柳条编带盖的贮器

6PG1:外部为纤维质圆桶的贮器

6PG2:外部为纤维板箱的贮器

6PH1:外部为泡沫塑料容器的贮器

6PH2:外部为硬塑料容器的贮器

(1)内贮器

①贮器应具有适宜的外形(圆柱形或梨形),材料应是优质的,没有可损害其强度的缺陷。整个壁应有足够的厚度。

②贮器的封闭物应使用带螺纹的塑料封闭物、磨砂玻璃塞或者是至少具有等同效果的封闭物。封闭物上与装在贮器中的物质相互接触的部分,与所装物质应不起作用。应小心地安装好封闭物,以确保不漏,并且适当紧固以防在运输过程中松脱。如果是需要排气的封闭物,则封闭物应符合上述8中的规定。

③用使用软垫或吸收性材料将贮器牢牢地紧固在外容器中。

④贮器的最大容量:60升。

⑤最大净重:75公斤。

(2)外容器

①外部为钢圆桶的贮器6PA1,其外部容器的构造应符合上述1中的有关规定。这种类型容器所需要的活动罩仍然可以呈帽形。

②外部为钢板条箱或钢箱的贮器6PA2,其外部容器的构造应符合上述13中的有关规定。如系圆柱形贮器,其外容器在直立时应高于贮器及其封闭物。如果梨形贮器外面的板条箱也是梨形,则外容器应装一保护套(帽)。

③外部为铝圆桶的贮器6PB1,其外部容器的构造就2中的有关规定。

④外部为铝格栅或箱的贮器6PB2,其外容器的构造就符合上述13中的有关规定。

⑤外部为木箱的贮器6PC,其外容器的构造应符合上述8中的有关规定。

⑥外部为胶合板圆桶的贮器6PD1,其外部容器的构造应符合上述4中的有关规定。

⑦外部为柳条编带盖的篮的贮器6PD2,柳条编带盖的篮应用优质材料制成,并应装有保护盖(帽)以防伤及贮器。

⑧外部为纤维质圆桶的贮器6PG1,其外容器的桶身应适应上述6中的有关规定。

⑨外部为纤维板箱的贮器6PG2,其外容器的构造应用上述11中的有关规定。

⑩外部为泡沫塑料或硬塑料容器的贮器6PH1或6PH2,这两种外容器的材料都应符合上述12中的有关规定。硬塑料容器应由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类似塑料制成。这类容器的活动罩仍然可以呈帽形。

三、对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要求

1. 同危险物质直接接触的容器的各个部分,不应与这些物质发生化学或其他反应。必要时,这些容器的内层应该有覆膜或经过处理。容器的这些部分不应含有与内装物易于产生危险反应的成分,以致产生有害的反应物,或明显地使内装物变质。

2. 危险货物不应与其他货物或其他危险货物放置在同一个外容器中,其原因是它们可能彼此会起危险反应并造成如下后果

①燃烧或热量发展越来越大;②酿成易燃、毒性或窒息性气体;③形成腐蚀性物质;④形成不稳定物质。

3. 在充装物品和提交运输之前,应对每个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腐蚀、污染或其他破损。如容器显示出的强度与批准的设计型号比较,有下降的迹象时,就不应再使用,或予以整修使之能通过该设计型号的鉴定试验。

包件上如有粘附于其外面的危险物质,其数量不得造成危害。本规定既适用于新的容器,也适用于再次使用的容器。

4. 对装运液体危险货物容器的要求

(1)若容器中装的是液体,应留有足够的预留容量,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温度变化造成的液体膨胀,不会使容器破漏,也不会产生永久变形。除非在国家或国际规章、协议或建议中规定有具体要求,否则,不得在55℃温度下,在容器中装满液体。

(2)在空运时,拟装液体的容器按国际空运规章的规定,也能承受住压差而不泄漏。

(3)装有潮湿或稀释物质的容器应封闭得使液体(水、溶剂或减敏剂)的百分率,在运输过程中不会下降到规定的限度。

(4)如果包件中的压力可能由于释放气体(由于温度增加或其他原因)而增高时,可在容器上安装一个通风口,但所释放的气体不得因其毒性、易燃性和排放量而造成危险。透气口的设计,应保证在正常的运输条件下,在容器处于运输时的状态时,不会有液体泄漏和异物穿放等情况发生,在空运时,不允许包件排气。

(5)充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得住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标记中标有规定的液压试验压力的容器,仅应装有下述蒸汽压力的液体。

①在55℃时容器中的总表压(即充装液体的蒸汽压加空气或其他惰性气体的分压再减去100千帕),不超过标记试验压力的三分之二。此总表压是根据15℃的装载温度和规定的最大装载率确定的;

②在50℃时,小于标记试验压力加100千帕之和的七分之四;

③在55℃时,小于标记试验压力加中00千帕之和的三分之二。

(6)对拟装液体的每个容器,应在下列情况下成功地通过一次适当的密封试验,并能符合规定的水平:

①在第一次用于运输之前;

②在改制或修理之后,再次用于运输之前。

如试验结果不会受到影响,可在不用外容器的情况下试验复合容器的内贮器。对组合容器的内容器,不需要进行这种试验。

(7)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温度会变成液体的固体所用的容器也应该能够装载液态的该物质。

5. 对组合包装的使用要求

内容器在外容器中的置放方式,应做到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能破裂、被刺穿或将内装物漏到外容器中。对于那些易于破裂、易被刺穿的内容器,例如,用玻璃、陶瓷、粗陶瓷或某些塑料制成的,应该使用适当衬垫材料固定在外容器中,如果内装物有泄漏,衬垫材料或外容器的保护性能不应遭到重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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