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桶包装标准应用指南》
编著/杨文亮 辛巧娟
印刷工业出版社
第四章 特殊钢桶国家标准
第三节 固碱包装钢桶
本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包装容器 固碱钢桶》(GB/T 15915)进行解读。解读中,部分内容如在前文章节中已有相关解读,本节将不再重复。望读者参阅前面相关章节阅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容积为110L的工业用固体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包装钢桶(以下简称固碱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工业用固体氢氧化钠、氢氧化钾钢桶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857.3 包装 运输包装件 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ISO 2234:2000,MOD)
GB/T 4857.5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ISO 2248:1985,MOD)
GB/T 13040 包装术语 金属容器 |
【解读要点】
标准第1部分内容主要说明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用于盛装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的110L钢桶,俗称固碱桶。
固体氢氧化钠如果暴露在空气中,易吸收空气中的水分产生潮解现象,还易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反应生成碳酸钠和水,从而产生变质问题。反应方程式如下:
2NaOH+CO2=Na2CO3+H2O
所以,固碱桶必须严格密封。
由于固碱的形态为固体状态,所以不适于使用小开口钢桶进行包装。又由于对密封要求严格,也不适合使用全开口钢桶进行包装。所以,本标准采用了中开口钢桶的开口形式和110L的容量。因为110L的容量刚好盛装200kg,太大的容量会因为货物太重而大大降低钢桶的强度。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规定,钢桶盛装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50kg,所以,固碱桶不能使更大容量的钢桶。而110L的容量也不符合国家标准《包装容器 钢桶 200L及以下闭口钢桶》(GB/T 325.5)中对于容量及内径系列规定。
因为以上原因,常规的钢桶标准不能满足固碱包装的需要,所以才制订了本固碱桶专用国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符号
3.1 术语和定义
GB/T 13040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2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D——内径;
H——内高;
B——波纹高;
δ——钢板厚度;
d——注入口直径。 |
【解读要点】
本标准所述的固碱桶,从钢桶标准归类上来讲,属于中开口钢桶。本标准采用的封闭器属于卷封型封闭器。其他术语基本与常规钢桶相同。
1、中开口钢桶 middling open drum
桶顶开口直径大于70mm的闭口桶。
2、卷封型封闭器 seam closure
采用卷边的方法,将桶盖与桶口卷封装配在一起的封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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