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及事故案例分析》
杨文亮 辛巧娟 编著

上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第二节 企业常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例)
一、安全生产职责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4、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7、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二)安全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厂长(经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主持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按分工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于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事故的技术分析。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8、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9、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0、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积极完成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布置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组织指挥生产时,必须保证安全。如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必要时通知生产厂长和安全管理机构。
3、生产中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排除。
4、生产调度时,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的状况,及时掌握在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处理。
5、参与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并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6、参与制定、修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制度。
(六)设备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改各类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设备设施、管网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及时掌握运行状态,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安全装置、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和送检工作,协助办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4、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更新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安全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5、参与安全大检查和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在签订设备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7、负责生产设备事故的管理和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工作。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疗养。
7、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进行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全车间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2、负责制订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3、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与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与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防寒、保暖等工作。督促与检查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认真做好安全台帐资料记录和归档。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等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6、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负责事故抢救工作。
7、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8、负责各类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9、参与单位新建、改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10、负责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检查具体落实情况。
(十)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协助聘用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聘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聘用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协助聘用单位制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聘用单位落实整改。
5、协助聘用单位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聘用单位执行特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6、指导和督促企业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十一)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安全技术部门指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参与有关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并检查落实情况。
9、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除器材的管理。
10、负责车间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
(十二)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各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定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十三)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行为。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3、自觉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5、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6、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7、批评、检举、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劳动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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