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及事故案例分析》
杨文亮 辛巧娟 编著

上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章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第三节 企业安全检查基础技术
一、识别事故隐患
隐患,是指隐藏的祸患,即隐藏不露、潜伏的危险性大的事故或灾害。
事故隐患,是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要注意以下较普遍存在的事故隐患: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主要有11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人直接原因。
1、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
2、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忽视个体劳动防护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
10、不安全装束。
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接触和处理错误等。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主要有4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物的主要直接原因。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
4、生产场地作业环境不良。
(三)管理上的缺陷
主要有7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管理上的主要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
6、没有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或者不健全。
7、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经费不落实。
二、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易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
选用哪种辨识方法,要根据分析对象的性质、特点、寿命的不同阶段和分析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习惯来定。常用的辨识方法有以下两种:
1、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1)对照、经验法
对照、经验法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努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企业的危险、在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2)类比方法
类比方法是利用相同或相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是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中的某些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事故树等。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主要内容
1、厂址
从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自然灾害、周边环境、气象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消防支持等方面进行分析。
2、厂区平面布局
(1)总图。功能(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分区布置;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朝向、风向、防火间距、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
(2)运输线路及码头。厂区道路、厂区铁路、危险品装卸区、厂区码头。
3、建(构)筑物
耐火等级、结构、防火、防爆、安全疏散、朝向、采光、运输通道等。
4、生产工艺过程
物料(毒性、腐蚀性、燃爆性物料)、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等。
生产设备、装置:
(1)化工设备、装置。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
(2)机械设备。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
(3)电气设备。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
(4)危险性较大设备、野外作业设备。
(5)特殊单体设备、装置。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石油库、危险品库等。
(6)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部位。
(7)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三、识别重大危险源
(一)重大危险源
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或场所,都可称为重大危险源。
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生产法》对重大危险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96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其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
目前,国际上是根据危险、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其限量出发来确定重大危险源的。在欧盟的塞维索指令中列出了180种危险、有害物质及其限量。
我国于2000年颁布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原国家安监局协调司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对贮罐、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等9类重大危险源要进行监管。
重大危险源都要进行安全评估、检测,并按照评估、检测要求采取重点监控。
四、危险点的确定与分级
(一)危险点的确定
危险点应该在对生产现场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危险性分析和评价的科学方法,或根据实践经验,或者把二者结合起来加以确定。不论用什么方法确定危险点,都应强调从实际出发,符合企业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
(二)危险点的分级
根据危险点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的严重程度,一般可将企业危险点的危险性等级分为三级:
Ⅰ级危险点——可能造成多人死亡,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场所。
Ⅱ级危险点——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重伤,导致设备造成重大、较大损失的生产场所。
Ⅲ级危险点——可能造成重伤,导致设备造成损失的生产场所。
(三)典型危险点
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和以往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列出部分单位各级典型危险点,参考如下:
1、典型Ⅰ级危险点包括以下10类:
①锅炉房;②大中型油库;③弹(炸)药库;④煤气站;⑤乙炔站;⑥氢(氧气站;⑦硝盐槽;⑧空压站;⑨液化气站;⑩厂内铁路、公路主要交叉道口。
2、典型Ⅱ级危险点包括以下11类:
①配电站;②起重吊车;③小型油库;④爆炸成型场所;⑤剧毒品库;⑥气瓶库;⑦喷漆房;⑧试车台;⑨汽油洗涤间;⑩各种金属熔炉;?高处作业场所。
3、典型Ⅲ级危险点包括以下6类:
①冲床;②剪床;③木工平刨;④带锯;⑤油封间;⑥制冷间。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列出典型危险点,结合采用危险性分析和评价的方法,确定自己的各级危险点。
五、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共5类,综合归纳如下:
(一)甲类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特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及遇有机物质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二)乙类
(1)闪点≥28℃~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氧化性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7)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三)丙类
(1)闪点≥60℃的液体。
(2)不属于甲、乙类的可燃固体。
(四)丁类
(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4)储存的难燃烧物品。
(五)戊类
(1)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2)储存的非燃烧物品。
六、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一)建筑物耐火等级的划分
划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以组成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作业依据。组成建筑物的建筑构件很多,划分建筑物耐火等级应选择其中之一作基准,考虑到建筑物的楼板(地板)是建筑物中人们从事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及一切社交活动的主要场所,可以选择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准,即首先确定各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楼板的耐火极限,然后将其他建筑构件与楼板相比较,在建筑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者,其耐火极限应高于楼板;比楼板次要者,其耐火极限可适当降低。
楼板的耐火极限是根据我国火灾情况和建筑特点确定的。由于我国大部分火灾的延续时间为1.0~2.0小时,同时,目前建筑物所采用的钢筋混凝土空心楼板,其钢筋保护层厚度约为1.0毫米,经试验其耐火极限一般大于1.0小时;现浇钢筋混凝土整体式梁板的耐火极限在1.5小时以上。因此,将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5小时以上。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1.0小时以上;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0.5小时以上;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楼板的耐火极限定为0.25小时以上。其他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如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支撑楼板的梁比楼板重要,其耐火极限应比楼板高,高为1.5小时;柱和墙承受的重量,更为重要,其耐火极限定为2.0~2.5小时,其余依此类推。
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对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都有详细的说明。
(二)各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特点
从组成各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以看出,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火性能最好,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火性能最差。各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特点如下:
①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组成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楼板的耐火极限为1.5小时,吊顶耐火极限为0.25小时。
②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组成构件,除吊顶外,其余都为不燃烧体。楼板的耐火极限为1.0小时,吊顶为难燃烧体,隔墙、吊顶为难燃烧体。楼板的耐火极限为0.5小时,吊顶为1.15小时。
③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组成构件中屋顶承重构件为燃烧体,隔墙、吊顶为难燃烧体。楼板的耐火极限为0.5小时,吊顶为0.15小时。
④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组成构件中,除防火墙为不燃烧体,其余都为难燃烧体或燃烧体,特别是支撑单层的柱还是燃烧体。楼板的耐火极限为0.25小时,吊顶的耐火极限不限。
七、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的最根本目的,就是实现生产过程中的本质安全。即便是人的本身发生不安全行为而违章作业,或者由于个别部件发生了故障,都会因为安全的可靠性作用而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要研制在各种生产环境下能确保安全的装置。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与自动化,不仅是发展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安全技术措施的奋斗方向,是安全技术首选的理想措施。凡是有条件的地方,都应优先选择这种方案。
就现阶段的生产水平与技术状况来说,还不能一下子实现上述本质的生产工艺过程。因此,必须相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以控制事故的发生。
(一)装设防护装置
主要是采取阻隔、保护有效距离和屏蔽的办法,保护操作者不受伤害,这种装置分为三类。
1、直接防护。主要是利用防护装置保护人身安全。凡是不能采取机械化和自动化的场所,在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时,首先要考虑采用安全防护装置来隔离危险因素,其次要做到美观、适用,不妨碍操作,不降低生产效率。
根据用途和工作条件的不同,防护装置可分为简单防护装置和复杂防护装置。复杂的防护装置是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连锁装置,如自动冲床的防护罩和安全插销、物料升降机的连锁开关等,简单的防护装置指防护挡板、防护罩、防护栅栏和防护网等。防护装置一旦安装到机器上,就视为机器设备的一部分,不得随意拆卸。
2、距离防护。生产中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作用程度,一般都是依照与距离有关的某种规律而增减。许多因素的这一性质可以有效地加以运用。例如,对高压电、电离辐射和噪声的防护,均可以通过自动控制和遥控的作业方式,使操作者远离作业地点,来达到减少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不利影响。
3、屏蔽保护。在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作用范围内设置屏蔽,防止人员与之直接或间接接触,即为屏蔽保护。可分为机械的、光电的、吸收的和反射的等种类。如为防止触电,可以通过遮栏、护罩、护盖、箱盒等把带电体同外界隔离开来,以减少人员直接触电的可能性。
(二)保险装置
是能自动消除因整个生产设备或个别部件发生故障或损坏而导致人身伤害的安全装置。按作用原理保险装置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薄弱环节型。这是利用薄弱的元件,在危险因素接近危险数值时,先损坏元件自身泄漏或释放能量,以保护设备安全,避免人身事故,例如:安全膜、安全阀和熔断器等。
2、自动断电型。这种装置的作用原理是在机电设备达到危险状态之前,由装置自动切断电源,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例如:自动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起重机力矩限制器和行走限制器等。
(三)信号装置
是应用信号警告预防事故的装置。它本身不排除危险,只能提醒人们对危险的注意,以便能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排除危险或避免危险。信号装置能否取得良好的效果,取决于人们对信号的辨别和对信号含义的了解。信号装置可分为色彩信号、音响信号和指示信号三种。
1、色彩信号。就是利用色彩学知识而设置的信号装置。国家标准《安全色》中规定,安全色为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其中红色的含义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的含义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的含义为警告、注意;绿色的含义为指示、安全状态和通行。
2、音响信号。通过声音的方式提醒操作者应该注意的事项,比如警报声等。
3、指示信息。主要是指各种仪表,如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等。操作者可以通过对指针、数字和液柱的观察,了解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变化情况,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及时的处理。
(四)安全标志
针对生产现场实际情况,设立符合作业情况的含义明确、字迹鲜明的各种安全标志,以提醒人们注意避免危险。国家标准《安全标志》规定了16个禁止标志、23个警告标志、8个指令标志,此外还规定了2个一般指示标志、7个消防指示标志。
以上列举的均为预防事故的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此外,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合理布置工作场地,搞好文明生产,都是安全技术不可缺少的措施。同时,还要十分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这是防止各种不安全和不卫生因素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出现危险时,如果没有这道防线,必然陷入危险的泥潭了。
八、标准、规程、规范
(一)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规范有很多是以标准的形式颁布及实施的,形成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我国的标准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制定并颁布实施,其标准代码开头为“GB”;行业标准由行业的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制定,经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后颁布实施,其标准代码的开头按不同部委设定,如包装行业为“BB”;地方标准由省级标准化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制订并颁布实施,其标准代码开头以各省字母来编号,如北京市为“DB”。
我国的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有关安全生产标准绝大多数是强制性标准。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可分为3类:
1、管理标准
指为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务的标准,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事故统计分析、培训考核等。
2、基础标准
指为企业现场管理和名词术语的统一等制定的标准,如安全生产名词术语、安全标志、安全色等。
3、技术标准
指有关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的标准,如生产中有关设计、制造、安装、施工、质量、检测等安全生产的要求和规定。
(二)规程
我国很多安全生产的文件都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规程”的形式制定和颁布实施的,如国务院发布的“三大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程》等。
所谓“规程”,从词义上理解是指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规章制度,或者是对政策、制度所作的具体规定。
安全生产规程,是指在生产活动中,为了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设备、财产损失以及危害环境而制定的,对工艺、操作、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
安全生产规程中主要内容,是规定安全设施和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是行政管理的手段,是法律的具体化,也是企业的工作依据和人们的行为准则,并在有效范围和时间内强制性监督实施。
(三)规范
我国很多安全生产的文件都根据有关规定,以“规范”的形式制定和颁布实施。
所谓“规范”,从词义上理解就是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
安全技术规范,是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有关安全问题所做的一系列统一规定,其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偏重于对技术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各种标准数值。
安全技术规范是行政管理的手段,是法律的具体化,也是企业的工作依据和人们的行为准则,并在有效范围和时间内强制性监督实施。
九、隐患整改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实行机械化、自动化生产
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不仅是发展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本质安全的根本途径。机械化能减轻劳动强度,自动化能减少人身伤害的危险。
本质安全就是指装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具有包含在内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地说,它包括三方面内容:
1、失误安全功能(Fool Proof)。
2、故障安全功能(Fail Safe)。
3、上述安全功能应该潜藏于设备、设施或工艺技术内部。
(二)设置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以及警告装置等。
(三)增强机械强度
机械设备、装置及其主要部件,必须具有必要的机械强度和安全系数。
(四)保证电气安全可靠
电气安全对策措施,通常包括防触电、防电气火灾爆炸和防静电等,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条件包括:
1、安全认证。
2、备用电源。
3、防触电。
4、电气防火防爆。
5、防静电措施。
(五)按规定维护保养和检修机械设备
机器设备是生产的主要工具,它在运转过程中总不免有些零部件逐渐磨损或过早损坏,以至引起设备上的事故,其结果不但使生产停顿,还可能使操作工人受到伤害。因此,要使机器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预防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进行经常的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
(六)保持工作场所合理布局
工作场所就是工人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其他辅助设备对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的区域。完善的组织和合理的布局,不仅能够促进生产,而且是保证安全的必要条件。工作场所散落的金属废屑、润滑油、乳化液、毛坯、半成品的杂乱堆放,地面不平整等情况都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