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详细的危废申报登记、申领电子联单步骤
文/凤巢
危废申报登记申领电子联单操作攻略
产废单位危废处理如何操作?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所有产废单位每年年初向属地生态环境局申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处置、贮存情况,并填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交所属生态环境局,经属地、市级生态环境局审核盖章。
攻略一:危险废物转移流程
第1步
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四川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182.148.109.185:9999/SCGF/action/page/login”进行注册,注册码向属地生态环境局申领(QQ群申领),注册时角色选择“产废单位”。
第2步
进入系统后请先在系统子目录知识库下载产废企业操作视频学习。
第3步
填报企业管理计划,完善基本情况,备案转移计划、上传相关资料,转移计划时间应在合同有效期内,转移时间不跨年(1.1-12.31),管理计划经区级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预填领电子联单,跨市转移联单须经市级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跨区转移联单由属地环保部门审核同意。
第4步
联单审核通过后,产废单位联系处置单位确定转移日期,于转移当日进行危废入、出库操作,并进行危废称重填写危废实际重量,运输单位确认装车,运输。
第5步
转移联单经运输、处置单位确认办结盖章齐备后,交一份交至属地生态环境局留存备案。
攻略二: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七十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九)未经消除污染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注意事项
1、注册时社会信用代码填报位数9-17位数;
2、法人电话为座机;
3、环保负责人为本单位环保专职人员;
4. 咨询人:傅苇、黄真俊
咨询电话:87931367
郫都区危废工作管理QQ群:551621110、781109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