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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热点问题汇总

文/杨学腾

为实现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3月发布《关于在全省开展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环保局自2018年起,于每年3月20日前,报送上年度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和固体废物产生源数据;自2017年9月30日前,通过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子系统,开展转移备案和省内转移电子联单应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链接已切换到:http://gf.mepscc.cn)

为进一步推广应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国家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工作,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19年2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于2019年5月31日前,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全面运行电子联单,自2020年1月1日起,原则上停止运行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山西省辖区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目前由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代运行。

科城环境研究院自2019年3月以来,先后在中阳县、临汾市、运城市、晋城市等多个地市生态环境局的邀请下,举行了包括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在内的多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公益培训活动。近半年来,各地企业反馈了很多关于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咨询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李宇亮等专家,及时汇总解答有关问题,推动企业规范管理。本文将一些热点问题及解答分六个方面整理如下,主要包括关于系统登录过程存在的问题、关于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问题、关于危险废物转移方面的问题等,希望能为企业环保工作者在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关于系统登录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答

系统提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存在,出现不能登录的情况,怎么办?

答:

①按照原账户名称和系统初始化密码gfxt1234!登录,登录后按照提示进行密码修改(密码最少8位,并且必须包含数字、字母、特殊字符!@#&%),再用新密码登录;

②改密码后仍然不能登录的,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间隔时间段登录;

③一直显示用户名和密码错误的,尝试“找回密码”或者联系县环保局核对密码是否有误;

④如密码核对无误,仍然不能登录的,与东软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10-84665578。

系统提示验证码无效,出现不能登录的情况,怎么办?

答:由于系统在全国使用,同一时间登录的企业数较多,企业可以尝试间隔时间段登录,或者登录时多次点击刷新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可成功登录(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二、关于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问题及解答

企业基本信息填错或变更后,如何修改?

答:登录系统后,在右上角企业名称板块,选择修改基本信息,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系统申报业务类型、系统其它业务类型等相关内容的修改。

三、关于危险废物申报方面的问题及解答

基本情况备案时,需要上传哪些资料?

答:在危险废物申报“基本情况备案”中需要上传“管理计划”、“管理计划备案表(盖章)”、“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表(盖章)”,上传格式为word或pdf。

四、关于危险废物转移方面的问题及解答

转移计划误填后提交,如何修改或删除?

答:产废单位备案转移计划时,出现误填后提交,不能修改或删除,需要重新备案转移计划。

转移计划备案时,需要上传哪些资料?

答:在“转移计划备案”中需要上传“危险废物接受者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移出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处置、贮存或利用协议”、“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相关证明”、“危险废物运输合同”、“危险废物移出者对其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备注:“危险废物接受者”即“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移出者”即“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转移联单误填或漏填后,如何修改或删除?

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需要环保部门审批,但是需要运输单位确认联单、经营单位办结联单,具体操作流程为:转移联单填领(产生源单位填写)——转移联单信息确认(运输单位确认)——转移联单办结(经营单位办结)。如产废单位或运输单位出现误填或漏填等情况,需要及时联系运输单位或经营单位,不在系统中点“确认”或“办结”,重新填写新的转移联单,系统中多余的(误填或漏填)联单不能修改或删除。

转移联单,如何补录?

答:要先备案转移计划,“计划开始日期”填补录当天,备案的转移计划生效后,在“已生效的转移计划”中,选择右侧“联单补录”选项,可以重新补录联单。电子联单中“转移日期”选择实际转移发生的日期,然后点击转移,完成联单补录。

关于电子转移联单运行正确的做法

答:

①存在的问题:产废单位填完电子联单、运输单位确认电子联单、经营单位办结电子联单的每个环节,在系统中下一级单位看不到上一级单位填报的电子联单的完整信息,导致下一级单位点击“确认”或“办结”后,最终发现有错填或者漏填的情况。此时,再想修改或者补充电子联单信息时,经营单位无法退回联单的情况。

②正确的做法:每一级单位在填写电子联单后打印出来,下一级单位核对无误后再点确认或办结,可以避免上述问题。

关于转移计划与转移联单填报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答:

①转移计划需要进行受理、审批通过后才能办理转移联单;

②填写转移联单时需要关联转移计划,而且转移联单填写的转移总数量不能超过关联的转移计划的填报量,同时不能超过接收单位的年度经营规模;

③转移计划中的“计划起始日期”要等于或晚于当天日期;“计划终止日期”要等于或晚于“计划起始日期”;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必须要等于或晚于“计划终止日期”;

④选择的拟接收单位必须要有拟转移的该类危险废物资质,填写的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数量不能超过接收单位的年度经营规模。

五、其他问题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如何添加到系统里面?

答:已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且还在经营有效期内的许可证信息,由省级环保部门通过“许可证信息初始化录入”功能录入系统中。

六、建议

关于危险废物转移功能方面的建议

答:目前存在产废单位的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误填或漏填后不能修改、删除等情况,一方面,会造成产废企业的危废管理计划处置量超标后不能继续运行转移功能;另一方面,造成危险废物转移有关数据汇总统计等信息失真,易对生态环境部门管理决策产生误导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优化、改进信息系统的功能,在系统中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等相关责任用户登录情境下,设置为电子联单实时信息可视化功能及在相应的管理程序下可删除修改功能,实现更好的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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