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2015年第19修订版(中文版+英文版)
(可选中文版或英文版,价格每套均为1800元)
(联系人:辛巧娟,电话:1313924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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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范本215年第19修订版(中文版)封面

规章范本215年第19修订版(英文版)封面
前言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对象,是各国政府和与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问题是有关的各国际组织。
《建议书》第一版由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编写,1956年首次出版(ST/ECA/43-E/CN.2/170)。
为了适应技术发展和使用者不断变化的需要,专家委员会在随后的历届会议上,按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57年4月26日第546G(XXIII)号决议及之后的有关决议,对《建议书》进行了定期修订和增补。
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1996年12月2日至10日)通过了《危险货物运输规章范本》第一版,并作为附件收入《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第十修订版。这样做是为了方便将《规章范本》直接纳入所有运输方式的国家和国际规章,从面加强协调统一,便利所有有关法津文书的定期修订,也可使各成员国政府、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节省大量资源。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9年10月26日第1999/65号决议扩大了专家委员会的任务范围,增加了不同管理制度适用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的全球统一总是,如运输、工作场所的安全、对消费者的保护,和环境保护等。
委员会经过重组,更名为“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制度问题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下设一个危险货物运输问题专家小组委员会,和一个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总是专家小组委员会。
委员会第七届会议(2014年12月12日),通过了对《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的一系列修改,主要有粘性液体的运输;气体;聚合性物质;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动力内燃机或机器;电动车辆;锂电池组和氨配置系统。
《建议书》第十九修订版收入了文件ST/SG/AC.10/42/Add.1中印发的所有修订。
委员会第七届会议还通过了对《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的修改(ST/SG/AC.10/42/Add.2),将收入《手册》的第六修订版(ST/SG/AC.10/11/Rev.6),并通过了对《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制度》(GHS)(ST/SG/AC.10/40/Add.3)的修订,有关内容将收入《统一分类标签制度》第六修订版,以文件ST/SG/AC.10/30/Rev.6出版。
本出版物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联合国欧经会)秘书处编写,秘书处也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专家委员会提供秘书处服务。
目录
【第一卷】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建议书的性质、目的和意义
制定危险货物运输规章的原则
危险货物的分类和各类危险货物的定义
托运程序
遵章保证
放射性物质的运输
意外和事故的报告
图1:新的或修订的物质分类应向联合国提出的数据单
附件: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范本
目录
第1部分:一般规定、定义、培训和安全
第2部分:分类
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和例外
附录
附录A:类属和未另作规定的正式运输名称一览表
附录B:术语汇编
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的物质和物品索引
【第二卷】
附件:危险货物运输规章范本(续)
第4部分:包装规定和罐体规定
第5部分:托运程序
第6部分:容器、中型散货集装箱(中型散货箱)、大型容器、便携式罐体、多元气体容器和散装货箱的制造和试验要求
第7部分:有关运输作业的规定
原子能机构《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2009年版)的段次编号与《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十九修订版(包括《规章范本》段次编号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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