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南京某制桶厂因喷漆及磨边生产环境违法被罚23.8万元!
文/三哥

2021年6月28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市某制桶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于2021年3月24日,南京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钢桶生产车间有如下违法行为:
1、该公司未在喷漆房内进行手工喷漆作业,车间门窗敞开,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2、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废吸附棉(HW49)、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HW08)、废吸附棉(HW49)、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HW08)等未按国家规定制定2021年度危废管理讨巧。
3、该公司将钢桶磨边生产过程产生的尘灰(一般固废)临时在厂内空地挖坑堆放,经查,目前该批打磨除尖灰已清理干净,装入吨袋,贮存量约0.1吨,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你公司已与丹阳鑫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理合同,处理费用60元/吨。
据以上事实,给予238000元罚款。
详细《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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