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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起事故看电石运输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文/杨国平
【编者按】本文从分析二起运输电石所发生的故, 引出的教训, 从而总结出确保电石运输安全的措施。1、确保货物适运, 严格申报程序;2、确保船舶适航, 必须经过检验, 持有危险货物适装证书;3、确保船员适任;4、确保船舶适装, 加强危险货物装卸现场管理。

近几年,我市有大量的电石通过水路运至长江中下游一带, 在电石运输过程中,曾发生过两起影响较大的事故。
事故一: 广水机026号于某年6月28日上午从沙洋港装载电石650桶,计130吨, 开往江西南昌,6月29日下午停泊天门岳口港, 当夜天降雷阵雨, 致使该船于6月30日凌晨发生爆炸,130吨电石全损,船舶沉没,直接经济损失近400万元。
事故二: 豫南阳货0115轮,某年5月12日在沙洋港装载电石438桶, 计87.6吨, 该船尚未满载, 当晚沙洋地区突降大雨,致使该船于次日上午7:40分左右在港区内发生爆炸, 损失电石10吨, 船舶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近160万元。

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在当地均造成很大的影响, 当地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都参加了事故的施救和抢险工作。
根据我们对两起事故的调查了解,发现事故存在以下的共同点:
一、电石包装不合格, 没有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检验,达不到二类包装要求。由于生产厂家经济效益不佳, 反复使用包装桶, 致使包装桶身严重锈蚀、变形, 有的甚至破漏。
二、船员所使用的油布, 防水性能较差, 使雨水渗入货舱。
三、两船均为夫妻船,一家人上船, 船员配备不足,并且持证船员的等级不符,缺乏危险货物的知识。如豫南阳货0115轮,在雨停后没有及时疏散气体, 连周围的船舶都感觉有危险, 纷纷离开,可该船船员仍未采取有效措施, 终于酿成大祸。
四、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违章行为。广水机026号未办理危险货物准单,船舶未经过危险货物适装检验,属擅自装运电石; 豫南阳货0115轮在未经港监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夜间冒雨装载电石58桶, 属违章作业。
两起事故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两船的类型不一样。广水机026号是舱口货船, 而豫南阳货0115轮是甲板货船,因此当爆炸发生时,广水机026号主骨架受损,造成船舶沉没; 而豫南阳货0115轮受损的主要部位在甲板以上,船舶仍能保持一定的浮性。

通过对上述事故的分析,笔者认为要确保今后电石的安全运输, 应该把握下面几个方面:
一、加强对货物托运的管理,确保货物适运。
电石为遇水易燃固体, 与水接触迅速放出高度易燃气体乙炔, 因此危险性很高。船舶运输电石, 由于行业的特点, 危害性更大, 稍有不甚便会酿成灾难性的后果。
在电石运输过程中,首先要严格执行交通部《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对所托运的货物严格审查, 保证货物能够满足水路运输的特殊需要。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 电石包装问题, 合格的包装是安全运输的先决条件, 因此在运输时一定要求托运人提供由技术部门出具的《危险货物包装合格证明书》, 同时要按规定保证危险货物标志清晰 明显。
其次要严格申报程序,按照规定必须在三天以前向港监部门提出申请, 经港监部 门批准后方能将货物运抵港口, 并在指定的码头进行作业。应坚决杜绝不申报和货物先进港、先装载后申报的行为发生。
二、加强对承运船舶的监督, 确保船舶适航。
如果说货物适运是电石安全运输的先决条件, 那么承运船适航与否则是安全运输的基础。对承运危险货物的船舶, 国家船舶技术规范和政策都有明确的规定, 主要从下面几点入手:
1、船舶应申请船舶检验部门进行“危险货物适装检验”,并持有“危险货物适装证书”。 这是承运船舶要进行的一项最主要的工作。它可以保证船舶的技术状况合格, 并满足承运危险货物的特别要求, 从而为安全运输奠定良好的基础。
2、船员的配备必须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要求, 特别是对持证船员应严要求。船员配备合格与否, 是船舶是否适航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船员总认为只要船舶检验合格,船舶就是适航。
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再好的船舶, 如果离开了合格的船员, 船舶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对“夫妻船”、“家庭船”等配员不合格的船舶, 应不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3、船舶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对内河船舶电石运输来说,最重要的安全设备莫过于防水设施和消防设备。近年来, 由于多方面的因素,一些船用设备质量差, 达不到要求, 因此把好防水油布的质量关对电石安全运输至关重要。同时船舶还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机, 以防止发生意外。在其他安全设备上,必须满足“安全检查规则”的要求,管理部门应上船核实。
4、严格执行申报制度,申报必须由船长负责,禁止由代理或其他人员向港监申报。经港监核准后, 方能进港装载作业。

三、加强船员技术管理,确保船员适任。
船员技术素质的高低, 是确保船舶安全的关键之所在, 对危险货物的运输船员显得尤其重要。因为危险品的运输除了要具备一般货物运输的知识外, 还应具备危险货物的知识, 这样才能保证人船货的安全。由于目前没有对船员进行专门的危险货物运输培训的规定,如何保证船员具备一定危险货物运输知识呢? 我想可以通过三种途径:一是在申报过程中可以向船员讲解危险货物的性质和应注意的事项,并且要把这作为签发准单的一个依据。二是要尽量保持运输船舶和船员的稳定, 最好做到专船运输。三是因地制宜开展短训班, 主要宣传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和需要办理的手续及程序,讲解危险品运输的常识, 增强船员的安全意识, 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

四、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确保船伯安全装卸。
装卸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它不仅要保证货物在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更重要的是要保证货物上船后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因此, 在装卸时要着重考虑下面因素:
1、客观环境的因素。一个是天气气候条件, 严禁在雨、雪等恶劣环境下作业, 避免发生事故或造成事故隐患: 另一个是码头作业条件, 不具备作业条件的码头应禁止作业。
2、装卸作业队的因素。
装卸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野蛮装卸,防止发生装卸事故和损害包装件。同时要配合船员及其他管理人员, 制止不合格的货物上船。
3、船舶、船员方面要按规定合理积载, 充分考虑排水要求, 避免涡水、积水现象的发生。同时还要保证受载后船舶具有良好的操纵性能,并具有足够的干舷, 严禁船舶超载。同时货物上船后要受保管, 及时盖上雨具,防止气候突然变化。
以上是笔者对电石运输的一点拙见, 敬请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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