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国际惯例(11)运输标志
文/杨柳
第十一章 运输标志
运输包装上的标志,主要有三大类:
(1) 装运标志(Shipping Mark)
(2) 货物操作标志(Handling Mark)
(3) 危险品标志(Labels of Dangerous Goods)
上述标志是国际货物流通各个环节(包括海关、商检、保险、港务、承运单位、收发货人)凭以核对货运单据、交接、放行的主要依据。
根据北美保险公司统计,在造成货物灭失的各种原因中,货物包装上的运输标志不良(潦草、褪色等)是主要原之一。货物装运标志不良将导致货物无法准确送达收货人手中;货物操作标志、危险品标志不良,可能在装卸、搬运、配舱、配载作业中被忽略,造成货物残损甚至海损事故。因此必须充分重视货物运输标志,以避免各种损失。
一、装运标志
习称唛头,英文Mark 的音译,也称贸易标志,是运输包装的主标志,是货运流通各环节凭以核对、交才妥放行的主要依据。它包括下列内容:
(1) 收货人。由客户指定,通知发货人涂刷在货物包装上,一般以客户的公司名称的字首缩编而成,外面以三角形、菱形、四边形、圆形、椭圆形等几何图案包围构成。例如:
(2) 目的港。指卸货港,其位置须放在收货人标志下面。如客户所在地不在卸货港口,货物须经转运,则应加“经由“ (VIA) 字样。
例如: LYON VIA MARSEILLE (里昂,经由马赛)ROMAVIA GENOA (罗马,经由热那亚)
(3) 箱号。一般标明总件数和顺序号(习称走马号),二者并列。
例如:该批总件数为200 件,则依次涂刷1/200, 2/200 ……200/200
(4) 订货单号码或进口许可证号码。按客户要求确定。
(5) 原产地。应涂刷”中国制造” (MADE IN CHINA) ,或“中国上海制造” (MADE IN sHANGHAI CHINA) 等字样。
此外,还须涂刷其它项目如货号(按销售合同上规定的货号)、重呈(包括毛重,皮重、净重)、体积(按包装件的长阔高、外径)等。
二、货物操作标志
货物操作标志主要用于指明货物在装卸储运中防湿、防震、防热、防冻等特殊要求,提醒装卸、配载货运人员予以特别注意。
1、各国货物操作标志
从日本出口商品包装实务手册(1981 年出版)所载各国及国际货运、标准组织制定的操作标志来看,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只规定两个标志,即“易碎品”和“此面向上“两种;国际铁路货运会议只规定三个标志,即“易碎品”、“此面向上”和“保持干燥“三种。这表明承运单位对操作标志的制定倾向于减少,主要是为了避免承担操作责任。而印度标准协会和国际标准化组织部各规定了7 个标志,包括( 1) 易碎品; ( 2) 切勿用钩; ( 3) 此面向上;(4) 远离热源; ( 5 )由此起吊; ( 6)保持干燥; ( 7) 切勿跌落。
2、当前国际货物操作标志
八十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日本和我国都修订了操作标志,总的趋向是增加其种类。
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包装货物储运图示标志(ISO—780—1983) 已由1968年的7 种标志增加为目前的13 种:
(1) 易碎,小心搬运(FRAGILE, HANDLEWITHCARE)
(2) 禁用钧形物(USENOHOOK, DONOTPUNCTURE)
(3) 此面向上(THIS SIDE UP)
(4) 远离热源(KEEPAWAYFROMHEATSOURCES)
(5) 防止热源和辐射源(PROTECT FROM HEAT SOURCESANDRADIOACTIVESOURCES)
(6) 在此吊起(SLING HERE)
(7) 保持干燥(KEEP DRY)
(8) 重心(CENTEROFGRAVITY)
(9) 不可滚动(DO NOT ROLL)
(10) 禁用人力搬运(NOHANDTRUCKHERE)
(11) 堆积限制...…公斤 (STACK I NGMMI T ATI ON···· ··KG Max)
(12) 夹紧位置(CENTEROFCLAMP)
(13) 温度限制(TEMPERATURELIMITATION)
1966 年日本制定了“一般货物运输指示标志”,最初只采用8 种标志。为了适应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83 年将包装货物储运标志增加为13 种的新形势,日本政府于1988 年对之作了修订,使之向“ISO—780—1983 年标志靠拢,并又增加了“小心轻放”、“不平稳" \ "切勿近火”三个标志,修改后的标志共16 种,这就是JIS 20150—1988 。
我国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最早制定于1963 年,现行标志是参照ISO—780—1983“ 包装一货物储运图示标志“修订的,即GBl9185, 包括下列10 种)
(1) 小心轻放——用于碰震易碎,需轻拿轻放的货物。
(2) 禁用手钩——用于不得使用手钧搬动的货物。
(3) 向上——用于指示不得倾倒的货物。
(4) 怕热——用于怕热的货物。
(5) 由此吊起——用于指示吊运时放链条或绳索的位置。
(6) 怕湿——用于怕湿的货物。
(7) 重心点——用于指示货物重心所在处。
(8) 禁止滚翻——用于不得滚动搬运的货物。
(9) 堆码极限——用于指示允许最大堆码重呈的特殊货物。
(10) 温度极限——用于指示需要控制温度的特殊货物。
与ISO 780—1983 规定的13 种标志相比, GB 191 —85 除了没有“防止热源和辐射源”、“禁用人力搬运'和"夹紧位置”三种标志外,其余十种标志与ISO 规定的图案完全相同,这是有利千取得各国搬运操作工人的共识的。
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当前,国际上对危险货物的运输与包装管理以联合国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桔皮书)为基础,美国、英国`意大利、德国均有各自的规定。英国早在1894 年就制订了危险货物管理规则(蓝皮书),美国国会i.;芒主悝包等颌东郘了联邦法规《危险品运输法令》。
1、美国关于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美国政府运输部对危险品的定义是: “凡在商业运输中,足以对健康、安全、财产造成不可理喻的风险的物资均展危险品”。美国危险品运输法规的内容包括三大部分:
(1) 法律责任。一切托运危险品的商号、代理人及其雇员,应对所托运的危险品是否作好运输前的准备负有责任。容器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也要对法规的执行负责。
(2) 包装条款。包括危险品的标贴要求,包装中最大的装容呈,包装的方法与测试要求。
(3) 运输条款。包括危险品等级的划分、具体品名、运输规章等。
2、联合国对危险品的分类规定
联合国将危险品分为九类:
第一类爆炸品一包括:
(1) 直接爆炸(自燃爆炸品)品;
(2) 发射性爆炸品;
(3) 次于以上二类的,燃点较以上低的爆炸品;
(4) 不太重要的爆炸品;
(5) 敏感性强的爆炸品。
第二类易燃气体——必须保存在一定的压力和温度下的液化气体,例如氢气、氧气。
第三类可燃液体——有一定的燃点,与水溶液混合在一起燃点可能升高,例如有机溶剂。
第四类可燃固体——包括:
(1) 经摩擦会自燃,燃烧迅速以至会爆炸的,例如火柴、硫磺。
(2) 与空气接触即会燃烧或爆炸的,例如黄磷、白磷。
(3) 接触水后会放出可燃气体的物质,例如电石。
第五类氧化剂——包括:
(1) 自身不会自燃,与火花接触会燃烧或爆炸的;
(2) 有机过氧化物——与极不稳定的氧化物,与氢或火星接触即会快速燃烧以至爆炸的。
第六类有毒物——包括:
(1) 能腐蚀的伤人的皮肤或能使人窒息的物质,例如氧气。
(2) 能对人造成微生物、细菌感染的物质。
第七类放射性物质
第八类腐蚀性物质一对皮肤及气管能产生强腐蚀作用,使用不当也能使包装容器腐蚀的物质,例如强酸、强碱。
第九类其它例如打火机、烟花、塑料等。
3、我国关于海运危险品包装的规定
1985 年7 月,我国交通部和国家商检局参照联合国《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制定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由各地商检局负责监督管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工作,并负责签发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该管理办法规定,海运出口危险货的包物、装容器必须按照《国际危规》要求进行生产,港务部门凭商检局核发的性能单入库和装船。
与此同时,我国家标准局参照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国际铁路合作组织、国际民航组织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标志,发布了《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一85) ,其标志名称、图案和颜色与国际危规的标志相同。
四、联合国《简易装运标志》规范
1978 年2 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辖下的《国际贸易流程简化工作小组》的英国代表团提出一项建议,认为目前世界各国依各别需要,自行订定的装运标志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对现行装运标志进行简化
各国现行装运标志记载事项过多,过于复杂,虽然在国际贸易文件中,若干官方文件如输入许可证号码`信用证号码都是不可缺少的,但是这些文件号码在进出口结汇文件上已经记载者,不必在产品运输包装上再次记载。
例如,某种货物的现行装运标志有以下的项目:
(1) 客户名称UsA CO.
(2) 客户地址BoSTON U. S. A.
(3) 合约号码Contract No. 1234
(4) 输入许可证号Import Licence No. USA—1001
(5) 箱数Package NO. 1—25
(6) 目的地Destination: BOston U. S. A.
(7) 净重Net Weight: 400 Kgs
(8) 毛重Gross weight: 450 Kgs
(9) 体积D i mens i on : L 1 05 X W90 X H62cm
(10) 出口商Contractor : Y.C.CO, Shanghai, China
(11) 产地Made in China
按欧洲经济委员会推荐的《简易装运标志》这种货物的装运标志可简化为四项:
(1) 客户名称U.S.A
(2) 目的地Boston
(3) 合约号码1234
(4) 箱数1/25
有了以上四项主要内容,完全可以满足各国海关查核该项货物的需要。
以上目的地一项,指货物抵达港口;如果货物经由某—港口者,可加刷“经由“(VIA) 字样,例如目的地为新德里,由孟买转运,则可刷写为"NewDelhi Via BOmBay" 。假如采用不同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只要刷写最后到达的目的地。
为考虑搬运的安全性,使港口装卸人员知道货物的重量和一些特大货物的体积,以简化的形式将货物的毛重和体积刷写于包装箱的右下方(如: G450kgs 105X90X62cm) 即可,其他文字可以免除。
2、对货物操作标志进行简化
现行货物操作标志的种类也较多,为了使搬运方式更正确,欧洲经济委员会选择最常用的7 个图案,作为最常用的货物操作标志:
(1) 易碎物,小心搬运(Fragile, Handle With Care) ——图案为玻璃杯。
(2) 谓勿用钩(Use no Hook) ——图案为在钩子上打个大叉,提醒勿用吊钧直接吊起,以免钩子尖端破坏内装物。
(3) 此面向上(This Way up) ——以两支箭头表示方向,避免货物倒置。
(4) 避免受热(Keep Away From Heat) ——图案表示避免阳光直射(广泛用在化学品或农产品上)。
(5) 从此处吊起(SI i ng Here) ——图案为铁链,应印在指示的吊起处,包装箱两边均应印上。
(6) 勿受潮(Keep Dry) ——标志为雨伞及雨滴,应印在包装箱两边。
(7) 重心在此(Center of Gravity) ——指示货物重心所在,应印在包装箱的重心位置。
3、国际通用危险品警告标志
要求以规定的颜色表示不同程度的危险性,共分为八等:
(1) 爆炸物
(2) 高压瓦斯
(3) 易燃物(包括液体、固体、自燃物)
(4) 遇湿危险物
(5) 有机过氧化物
(6) 有毒(包括剧毒、毒物、危害公共健康物)
(7) 放射性物质
(8) 腐蚀物
4、使用简易装运标志应注意的事项
(1) 所有字母应用打字机或电报所用字体,包括从A 到Z 的字母,从0至9 的阿拉伯数字。
(2) 不得在外包装上用绿色条纹、绿色十字作标示。
(3) 空运包装上的公司名称缩写及地址可用空运提单号码代替。
(4) 手写装运标志应用黑色,能防水,不会褪色或脱落。
(5) 大型金属品的装运标志应以金展制作,焊在货物上,大件包装如棉花打包件和袋装件,应在两面加上标志;以麻袋包装的应于包装前在麻袋上预先印上标志,桶装的应在桶顶面及桶边印上标志。装运危险品的集装箱应四面粘贴危险品标志。
五、正确制作运输标志
为了正确传递信息,充分发挥标志的效果,必须做到下列各点:
1、收货人标志必须富有个性
收货人标志由客户指定;因为牵涉到货主权益,所设计的收货人标志必须富有个性,要求不与其它货主的收货人标志类同,不会造成混淆。
2、字模与字体大小须适当
收货人标记、目的地、经由港口`箱号及原产地为装运标志的最重要项目,文字高度应在7.5cm 以上,其它项目文字应在3.5cm 以上。制作字模版时,应注意B 和R 、0 和Q, 以及3 、6 、8、 9 等英文字母及呵拉伯数字字形的准确性,防止相互混淆,无法辨认,造成交接差错。
3、采用耐久性油墨
为防止自标志模糊、分辨困难而造成交接错误,标志应用耐摩擦、孙易剥落的油漆、油墨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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