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研究报告(3)
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科技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存在不足;企业还没有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自主创新基础薄弱,能力不强;缺乏与自主创新相适应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支撑,并且产学研结合不好;吸纳创新人才的环境和载体不足,优秀的研发人才特别是科研领军人物较少;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数量少,关键技术对外依存度高;自主创新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源亟需整合;区域生产以外协型、贴牌加工型、模仿型为主,自主创新的产业基础较差;政策扶持不够到位,中介组织缺乏,金融、法治保障等等外部环境有待培育。
(一)对自主创新的领导有待加强,认识有待提高,环境有待优化。中央作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后,我市反应迅速,随即作出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但是,如何把决定的要求、任务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抓到实处,抓出成效,还需做大量的工作,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措施有待完善,有些企业反映雷声大,雨点小,符合我市实际的自主创新道路和模式还需在实践中作艰苦而深入的探索。
在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围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合力尚未形成,对自主创新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还不到位,政府相关部门的任务不明确,有的认为自主创新是科技管理部门的事,或是科研部门的事,或是工业管理部门的事,企业自身的事,与本部门、本人关系不大,工作按部就班,不作深入研究和工作侧重点的调整,习惯于老一套,稳坐钓鱼台,缺乏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
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量跟不上形势的需要,无论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还是工商、司法、检察等部门都面临着如何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峻问题。
自主创新的中介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够完善,政府服务还欠到位。有些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素质偏低,人员老化,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形势要求,亟待提高。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偏少,有的服务水平较低,赚钱意识强于服务,有的企业反映有的专利代理机构对申报期限较长的专利成果劝说企业申报期限较短的专利,其目的是为了达到在短期内获利。不少研发的产品需到外地进行检测,费时、费钱,影响生产和竞争力。在政府服务上,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指导、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的权益保障等都有待加强,为生产服务的厂房租赁、公共交通等配套环境跟不上。如科技园区孵化基地的446家孵化企业,注册总资本11.3亿元,平均每家约250万元,由于资本少,有的企业应该毕业而不愿毕业,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园区内缺少可租赁的厂房,到附近的五乡工业区去租厂房,却缺乏良好的公共交通服务和政策支持。
(二)科技人才少,分布不合理。根据浙江省科协所作的《2005年浙江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的主要数据》(该次调查的科技工作者主要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自然科学教学人员等五类,下同),我市拥有科技工作者20.59万人,密度(占总人口的比重)3.72%,与杭州市总量26.80万人、密度4.11%相比,分别少6.21万人和低0.39个百分点。又据市科协的调查,我市科技工作者在行业分布上,第一产业占0.01%,第二产业占32.10%,第三产业占67.9%,其中教育和卫生占39.70%;按所在单位的注册类型分布,国有企业占12.0%,非国有企业占4.80%,事业单位占49.2%,民办非企业占34.0%。在总体上看,直接在农业和工业企业的科技工作者偏少;人均主持项目和参加项目获得专利数是:国有和非国有企业为0.0625件,远低于事业单位的人均0.7439件。
(三)对科研人才引进和使用的政策支持有待完善。在人才引进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人才引进政策需要认真的总结和完善。有些企业反映,引进的有的博士生不如研究生,研究生不如本科生;有的引进人才在宁波工作没几年,享受了政策就走;有的引进人才对本地贡献不大,享受政府资助却不为当地服务。因此在学历与能力、数量与质量、享受与贡献、短期服务与长期服务、投入与产出等方面需作深入的研究和总结,寻找政策的漏洞。
较高的房价和较低的计税工资水平,增加了企业引进科研人才的成本,也增加了研发人员的安家成本,减少了其科研劳动所得的剩余。根据2005年12月市科协的调查,我市科技工作者及其家人的居住面积为人均33.34平方米,按户均100平方米计,以我市现行的住房价格水平,引进一名科研人员,企业或科研人员本人需要支付70-80万元左右的房款,另外还需10万元左右的装修费用。目前我市执行的企业职工计税工资标准为国税规定每人每月960元,地税规定每人每月1000元,分别只有2005年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990元/月的48.24%和50.25%。经测算,企业若每引进年薪10万元的科研人员,企业约需多支付3万元的工资所得税。据了解,辽宁省、黑龙江省2004年9月已将计税工资调为1200元,天津市2005年1月调为1500元,厦门市2004年调为1500元。科研人员从事复杂的脑力劳动,需要支付较高的培养和可持续发展的成本,给予普通的体力劳动者一样的计税工资标准,不利于鼓励科研人员培养和发展,显得十分的不合理。同时,也严重地挫伤了企业引进科研人才的积极性。
(四)科技立项和管理的政策法规有待完善。由于种种原因,从中央到地方科技相关管理部门形成了一种重立项轻政策、重事前立项轻后续管理的定势,制约了科技生产力的进步。如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只是在获准后给予一次性的不同数额的补助,没有像外资企业那样,可以享受各种优惠;促进研发的政策不如技改政策,两者的失衡导致企业重技改投入,轻科研投入,并在科研统计上,有的企业把研发投入也统计到技改上,以争取技改政策支持;申报国家级研发中心,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全国控制300家总量指标,人为地限制了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入;申报省级和市级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同一行业中原则上只许一家,其他企业想申报就比较难;申报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条件规定,要求研发人员具备本科以上的学历,忽视了学历不够但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企业要创办技术研究院不知到哪里去注册登记,工商认为研究院是事业单位,应由人事部门管,人事部门认为企业办研究院是企业经营的事,不是他们管的事;有些建在企业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未能发挥公共服务的作用,等等。
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的授权专利较少。到2004年底,全市有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45家,拥有专利1481件,占全市总量的10.9%,其中,仅有29家企业拥有一件以上发明专利,其余216 家企业没有发明专利,授权专利为零的企业有137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上难以展示其“高”和“新”的特色,而许多拥有授权专利和技术并在市场化和产业化方面取得较好业绩的企业却未能戴上高新技术企业的桂冠,使社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审标准及其政策导向产生了质疑,也对科技管理的服务工作提出了需要完善的思考空间。
(五)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困难多,创新能力弱。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我市以中小企业为主,自身研发能力较弱,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技术的企业偏少,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产品模仿国内外其他企业,来料加工业务比重较高,原创性、自主性产品偏少,支柱产业缺乏核心技术、制造业缺乏知识产权、众多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
1.缺乏创新意识和技术知识。不少企业重引资轻引技,重营销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吸收,宁愿把钱投到市场营销上、设备引进上,也不愿在研发上担当风险。据问卷调查,有41.29%的企业没有自己独立的研发机构,有53.73%的企业也没有与外部研究机构或高校建立科研合作,有85%的企业不懂自主创新包括哪些方面,习惯于沿袭按部就班的传统生产方式。有的企业想外购核心技术,但不知如何评定技术的市场价值,心中没底不敢出手。对专利知识认识不足,有的不知什么样的技术可以申报专利,有的不知如何申报国家和国际专利,有的申报专利怕泄密,有了自主研发技术也不愿申报专利。市场化和国际化战略意识淡薄,在问卷调查中,有近60%的企业没有建立主要竞争对手的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跟踪制度,有55.61%企业没有考虑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有40.57%企业没有收集和分析国外相关的自主创新信息,有80%企业的研发部门没有负责海外自主创新的人员。
2.缺乏人才与用才不当并存。一方面缺乏研发人才,人才引不进,养不起,留不住,熟练的高级技术工人也不多。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对研发人才不够重视,有的对本地人才使用、培养和关心不够,偏重于对外引进;有的视研发人才为“敲门砖”、“手电筒”,有的对人才只用其智才,而不愿放权于才,让利于才,难以形成贴心的紧密合作关系。据问卷调查显示,有38.31%企业没有设立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奖励与惩罚制度。又据市科协的调查,科技工作者工作中面临的困难,有21.69%认为是工作不受重视。
3.缺乏研发投入和化解风险支持。中小企业自身资本投入少,赢利能力弱,用于研发的投入更少,不少企业赚的仅仅是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利润,有的给职工的“三金”还未交,若交“三金”或原材料价格和职工工资稍有提高就会发生亏损,无力向研发投资。据测算,2004年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增加值率仅为20.7%,亏损面比上年扩大4.4个百分点。外部融资困难,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缺乏比较利益驱动。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缺乏政策扶持,不搞自主创新等死,搞不成自主创新找死,处于两难境地。
4.缺乏信息。企业反映因信息闭塞,企业的创新设想和成果可能是他人几年、甚至十几年前的成果,也有的企业反映由于缺乏研发技术信息和跨学科的研发技术人才支撑,遇到研发技术瓶颈,不知找谁才能解决,希望政府能提供创新成果信息和检索服务以及与科研部门、高校合作的平台,避免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多走弯路。对我市出台的一些促进科技、技改、外贸等扶持政策,也有相当部分的企业不了解,在问卷调查中,有144家企业表示有所了解,其中72家了解得比较透彻,133家企业不太了解,占有效样本的58.9%,许多企业事前不知道,待享受政策支持或经人提醒后,才知道还有此政策,相知恨晚。
5.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目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屡有发生,要得到法律及时有效的保护比较困难,尤其是遇到知识产权的国际诉讼案件,更是不知所措,往往会使企业为创新付出的艰辛努力毁于一旦,损失惨重,企业希望政府能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案例1:宁波汇众粉末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系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研发和制造高档粉末成形机,拥有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其中FY系列粉末成形机曾被宁波市人民政府评为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被国家科技部、商务部、质量监督局、国家环保局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005年通过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并已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填补了国内粉末成形机领域的空白。
正当公司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并大规模生产期间,公司的两名重要技术人员突然离开该公司到其他私营企业,从事与该公司完全相同的粉末成形机的生产。2006年2月,公司向市工商局举报,得到市工商局的高度重视,执法人员在侵权企业内当场查获被窃取的该公司重要技术图纸4张,相同的粉末成形机8台。之后,市工商局又查获侵权企业的重要技术图纸7张。经有关部门鉴定,查获图纸与该公司的生产图纸完全相同。至此,汇众公司被国家列为重点新产品和火炬计划项目的FY系列粉末成形机关键技术已被窃取,并已被泄露使用,并给本公司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但在查处上环节较多,困难较多,时间较长,力度还需加强。
案例2:宁波嘉禾教学仪器有限公司(前身是象山教学仪器厂)创建于1981年,至1990年生产纸质地球仪在国内占有量已达70%以上,由此成为国家教委唯一的地球仪定点生产企业。2004年末四名员工窃取公司商业秘密伙同他人创办了象山海阳科教仪器有限公司。嘉禾公司于2005年2月向象山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和公安局经警大队举证报案,工商、公安以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受理此案,并被市公安局列为督办案件。但时至今日,此案仍未得到很好解决。
(六)现行的税收政策不合理。一般说来,高新技术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往往具有较高的附加值,产生较高的利润,但是,现行的税收政策恰恰造成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企业需要多交企业所得税,而贴牌加工、消耗资源较多、附加值较低的产品交纳的所得税却较少。
由于计税工资偏低,超额部分不仅企业要多缴所得税,加重税负,职工本人也得交所得税,造成重复征税。如一家年销售收入1亿元、利润1000万元、1000名员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的企业,年工资总额2400万元,按地税标准税前只能列支工资1200万元,需调增计税所得额1200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726万元×33%=396万元,这样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726万元,占利润的72.6%,高出法定税率1.2倍。这种弊端对劳动密集型、职工规模大、研发人员所占的比重低、生产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的产品的企业影响相对较小,但对技术密集型、职工规模小、研发人员所占的比重大、生产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的科技型企业影响就大。有的企业为了应对这种不利影响,不得不在帐面上做文章,虚造职工总人数,人为地降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减少企业和职工的所得税支出。在调查中,企业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逼良为娼”,对国家税收征管也无益处。
政府给予企业的科研经费财政补助,国税部门要求缴纳所得税,或计入享受政府“二免三减半”政策的年度,弱化了政策扶持力度。
案例3:宁波市科技园区明天医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软件企业,注册成立于2004年3月,同年6月成功申报了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小额资助),10月得到第一笔下拨的专项款30万元,公司根据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列入专项应付款,专款专用。2004年底公司略有专损(亏损额为十几万元)。2005年公司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于2005年底向宁波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申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给予批复。但在“自哪年开始享受免税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国税局认定公司2004年度所得创新基金30万元应作为补贴收入处理,这样公司获利年度为2004年,两免三减半政策实则为一免三减半。而公司则根据创新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认为应列入专项应付款,不应列入补贴收入,应从2005年度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对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园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而在区外却无法享受优惠政策,人为地造成同类企业的发展不平等,不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也不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和企业按照经济规律的合理布局,相对增加了高新技术园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成本和难度。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部门按照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办理出口退税,而科技部门的解释是凡列入国家火炬计划的新产品都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优惠,但财政部门往往未予执行;二是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往往滞后于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未进目录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就享受不了退税优惠,不利于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七)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产学研还没有紧密结合。我市绝大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才于20世纪九十年代发展起来,并且总量偏少,基本处于起步培育阶段。
培养人才和承担科研任务是高校的二大基本功能。在培养人才方面,高校的资源还未得到很好发挥,如宁波工程学院,省教育厅同意可招一定数量的“二本”专业学生,并要求宁波市财政对“二本”学生每人每年补助6900元,而宁波市出于财力和招收的“二本”学生来自全省等因素考虑,想多招“三本”专业的学生,却得不到省教育厅的支持,在这种双重约束下,宁波工程学院只能少招学生取得平衡,浪费了部分教育资源。又如高校的专业设置及其学科安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实践有一定的差距,教材滞后于经济、科技、信息和社会事业实践的飞速发展,有的老师参与相应专业的社会实践偏少,部分年轻教师从大学到大学,授课按书就教,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素质教育落后,面对应试教育,学生关心的是应试的成绩和学分,争取拿到高分的文凭,便于日后寻找工作,创新能力及其成果与学分和文凭毫不相关。
在科研方面,教师和研究人员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对自身的职称晋升比较关心,也花费了很多的精力,课题的导向以自身的研究能力和争取国家级、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立项为目标,争取多做纵向课题,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多发表论文;许多高校对教师和科研人员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在职称评审时毫不相关,只有纵向科研项目才能作为考核依据之一,削弱了教师和科研人员依托产业、服务企业开展科研的动力;除宁波大学自2005年下半年起对教师和科研人员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可以作为评审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依据之一外,我市其它高校对教师和科研人员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与其职称评定无关,导致许多高校的科研项目来自本地企业的比重不高,应用性研究的科研项目比重不高,而来自纵向的科研项目占很大的份额,严重制约了产学研的紧密结合(见表7)。在表7中可以发现,统计中的我市九所高校2000-2005年共完成科研项目7150项,其中理工类3826项,占53.5%;来自企业的理工类项目1962项,占理工类项目的51.28%,来自宁波市企业的理工类项目1770项,仅占理工类项目的46.26%,各校情况差异很大,有的高达65.51%,有的为0。在宁波市13所高校中,只有宁波大学、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校等6所高校才能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其它7所高校均不能申报,限制了这些高校的科研能力发挥和进步;在宁波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中,一方面大量来自外地,另一方面年轻者占很大比重,但他们想与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合作较难,缺乏人际关系,缺乏知名度,缺乏融入当地社会的渠道和平台;高校的科研设备投入大, 有的还比较精良,对外开放不够,利用率低,部分能力放空,自然贬值;高校与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出具事业单位收据企业不能记入成本,开经营发票要经科技部门鉴证,再到税务部门去开发票,比较麻烦,否则不能享受政策优惠;宁波市中小企业对宁波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水平缺乏信任,大量的科研项目委托上海、北京、西安等地高校和科研机构;有的企业缺乏信用,一旦科研失败,不给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合作应得的经费,挫伤了积极性。
表7 2000-2005宁波市市高校科研项目及服务对象统计表
高 校

项 目 |
宁波
大学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浙江万里学院 |
宁波工程学院 |
浙江医学高专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合计 |
承担的科研项目(项) |
5007 |
202 |
838 |
462 |
30 |
350 |
138 |
123 |
7150 |
投入的科研经费(万元) |
33929.2 |
2831 |
5379.12 |
13671 |
41.3 |
1071.8 |
170.2 |
69.7 |
57163.32 |
其中理工类 |
项目(项) |
2837 |
182 |
252 |
345 |
17 |
25 |
118 |
50 |
3826 |
占总项目比重(%) |
56.66 |
90.10 |
30.07 |
74.67 |
56.67 |
7.14 |
85.51 |
40.65 |
53.51 |
投入经费(万元) |
24210.2 |
2303 |
4810.37 |
12365 |
40.5 |
271.6 |
133.1 |
34.4 |
44168.17 |
占投入的总经费比重(%) |
71.36 |
81.35 |
89.43 |
90.45 |
98.06 |
25.34 |
78.2 |
49.35 |
77.27 |
来自企业的理工类项目 |
项目(项) |
1528 |
84 |
54 |
226 |
1 |
18 |
47 |
4 |
1962 |
占理工类比重(%) |
53.86 |
46.15 |
21.43 |
65.51 |
5.88 |
72.0 |
39.83 |
8.0 |
51.28 |
经费(万元) |
18129.1 |
1190 |
2945.06 |
10985 |
4 |
142.1 |
76.3 |
3.8 |
33475.36 |
占理工类经费比重(%) |
74.88 |
51.67 |
61.22 |
88.84 |
9.88 |
52.32 |
57.33 |
11.05 |
75.79 |
来自宁波市企业的理工类项目 |
项目(项) |
1363 |
63 |
49 |
226 |
0 |
18 |
47 |
4 |
1770 |
占理工类比重(%) |
48.04 |
34.62 |
19.44 |
65.51 |
0 |
72.0 |
39.83 |
8.0 |
46.26 |
经费(万元) |
16152.6 |
1044 |
2905.82 |
10985 |
0 |
142.1 |
76.3 |
3.8 |
31309.62 |
占理工类经费比重(%) |
66.72 |
45.33 |
60.41 |
88.84 |
0 |
52.32 |
57.33 |
11.05 |
70.89 |
来自政府的理工类项目 |
项目(项) |
813 |
98 |
219 |
93 |
15 |
7 |
15 |
10 |
1270 |
占理工类比重(%) |
28.66 |
53.85 |
86.9 |
26.96 |
88.24 |
28.0 |
12.71 |
20.0 |
33.19 |
经费(万元) |
5443.3 |
1113 |
1865.31 |
830 |
35 |
129.5 |
31.5 |
12.6 |
9460.21 |
占理工类经费比重(%) |
22.48 |
48.33 |
38.78 |
6.71 |
86.42 |
47.68 |
23.67 |
36.63 |
21.42 |
来自宁波市政府的理工类项目 |
项目(项) |
247 |
84 |
123 |
64 |
5 |
7 |
8 |
|
538 |
占理工类比重(%) |
8.71 |
46.12 |
48.81 |
18.55 |
29.41 |
28.0 |
6.78 |
|
14.06 |
经费(万元) |
2686.7 |
1004 |
1692.03 |
616 |
35 |
129.5 |
23.8 |
|
6187.03 |
占理工类经费比重(%) |
11.10 |
43.60 |
35.17 |
4.98 |
86.42 |
47.68 |
17.88 |
|
14.01 |
|
备注:1、宁波大学2000年科研项目和经费无理工类及服务对象分类。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9月,无2000年和20001年数据。
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2002年无理工类和服务对象分类。
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为2004年和2005年数据。
5、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
在科研机构方面,本土的市属科研单位长期形成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已经严重制约了研发能力的提高和单位活力,待遇低,科研资金少,引进人才难,尤其是从事农业科研的人才引进更难,缺乏科研经营人才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科研机构发展缓慢,有的甚至处于生存危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不惜重金投入,先后引进了兵科院宁波分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6家大院大所,引进共建了电液控制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宁波分中心等116家技术开发机构,对快速增加我市人才数量,增强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如2000年引进的兵科院宁波分院,2000-2005年共完成科研项目249项,投入科研经费5687万元,其中理工类科研项目248项,投入经费5683万元;在完成的理工类科研项目中,来自宁波市企业的科研项目116项,投入2332万元,分别占理工类项目的46.77%和41.03%。但是,有的科研机构由于来甬时间较短,还处于起步和适应阶段,融入我市还需要一定的过程,为我市服务的自主研发能力还未得到很好发挥。如何进一步发挥我市科研机构的优势和作用,引导它们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服务,创造条件尽快让引进的科研机构和人才与我市企业结成自主创新的合作伙伴,提高与我市发展的关联度,实现我市大力引进这些科研机构的初衷,亟待我市认真总结和深入研究。
据调查,2000--2005年我市高校和科研机构获得授权发明专利9项,仅占同期全市授权专利的1.9%。从自主创新总体上看,我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处于两张皮的状态,长期以来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要求,在实践工作中还有很大的距离。
(八)全市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偏少。2005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7.87亿元,占同期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的3.39%,而用于企业挖潜改造的支出高达24.849亿元,占9.38%,其中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2.135亿元,占同期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的3.48%,各县(市)、区财政科技投入5.735亿元,占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的3.36%;市本级财政用于企业挖潜改造的支出1.1949亿元,占本级财政总支出的1.95%,各县(市)、区财政用于企业挖潜改造的支出23.6541亿元,占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的11.63%。
根据《宁波市2005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2006年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三项经费的支出为5.7285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的2.06%,安排企业挖潜改造的支出22.4060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的8.04%,其中市本级安排科技三项经费的支出0.6778亿元,占0.97%,安排企业挖潜改造的支出1.5896亿元,占2.28%;各县(市)、区财政安排科技三项经费支出5.0507亿元,占2.42%,安排企业挖潜改造支出20.8164亿元,占9.97%。
尽管企业挖潜改造支出有部分用于科技进步,科技投入包括三项经费也有部分支持企业挖潜改造,二项支出存在互相交叉的因素。但从上述数据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全市财政科技投入相对偏少,低于企业挖潜改造的投入,说明政府长期形成的重视企业挖潜改造,扩大生产能力,以促进经济增长的传统支持模式还未转到依靠科技进步、自主创新为主的轨道上来。
(九)区域发展不平衡。一是各县(市)、区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不平衡,慈溪市、鄞州区、余姚市、江东区、奉化市高于全市平均,其他县(市)区较低,详见图一。二是拥有的科技人才不平衡,据2005年浙江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的数据,宁波市科技工作者的人数为20.59万人,约占总人口的3.72%,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约8.169万人、占五区总人口的比重是6.50%,鄞州区1.83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是2.39%,余姚市2.43万人,慈溪市2.986万人,宁海县1.73万人,象山县1.482万人,奉化市1.42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在2.83-2.97%之间,五区高于其他县(市)区一倍左右。三是各县(市)区获得的授权专利不平衡,相差较大,如图二所示。四是行业和企业发展不平衡,在调查中发现有的企业十分重视自主创新,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如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的烟台万华和宁波金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其科研开发投入资金占其企业年销售收入的5%左右,而大多数重视传统化工产品生产的企业研发投入只占其销售收入的0.5%及以下,个别企业对调查表中的研发经费的概念尚不清楚,其研发投入基本为零。

图一 2005年各县(市)区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比较图
(十)自主创新的产业基础薄弱,社会氛围和创新文化与自主创新不协调。我市产业技术含量较低,对外技术依存度较高,集聚度低,缺乏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未形成。很多企业在思想认识上还未到了非搞自主创新不可的地步,重眼前轻长远,重竞争轻合作,重务实轻务虚,有的甚至处在极端状态,还有的小富即安,缺乏长远的战略目标。在这次自主创新的问卷调查中,发放问卷1010份,回收的仅有341 份,回收率仅为33.76%,有的问卷填写不认真,给人有未作认真思考、草率应付的感觉,经审核有效问卷只有277份,反映了部分企业狭隘的思想心态和短浅的目光。有的行业协会连本行业的问卷调查和行业自主创新的研究报告也难以完成,错失表达意见和为本行业服务的良好机会,除了思想认识不到位,恐怕与协会为企业服务和与党政类机关沟通的能力较差也有很大的关系。有些科研人员心浮气躁,眼高手低,好高骛远,急功近利;有的科研人员缺乏团队精神,宁做鸡头不做牛尾。

图二 2000-2004年各县市区专利分类状况图
(十一)授权专利技术含量低,发明专利占授权专利总量的比重低。2005年,我市获得授权专利3985项(中小企业占有较高的比重),其中发明专利仅有157项,占3.94%,实用新型专利1143项,占28.68%,外观设计专利2685项,占67.38%。在发明专利中,主要集中在医学、兽医、卫生学、工程元件及部件、建筑类;实用专利中,主要集中在家具、家用品、工程元件及部件、基本电器及元件类;外观设计专利中,主要集中在文具类、家用品、供暖通风空调设备类。由此可见,我市核心专利技术偏少,专利技术含量低。与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相比,去年我市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数占授权专利总量的比重居第15位,其它14城市的比重为:南京市27.52%、西安市25.86%、武汉市25.23%、长春市23.96%、大连市19.17%、沈阳市18.17%、杭州市16.63%、哈尔滨市15.40%、成都市14.94%、广州市10.40%、深圳市10.09%、济南市9.63%、青岛市8.63%、厦门市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