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互联港湾用户须知
1、互联港湾·甘肃(以下简称互联港湾)业务开通和业务变更处理周期为2个工作日,业务开通或变更后请用户自行测试,互联港湾不做另行通知。
2、业务正式开通之后,请您随时关注互联港湾网站,浏览网站最新公告及网站其它内容,相关事宜及网站变更不做另行通知。
3、虚拟主机、主机托管用户,请在业务开通后,根据信息服务性质尽快登陆信息产业部ICP/IP信息备案管理系统(www.miibeian.gov.cn)或在代理商指导下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备案事宜。
4、企业邮箱用户,请在业务受理两个工作日之后登陆网站r5you.com查收邮箱,管理邮箱(父邮箱)用户名:master@用户域名,初始密码见业务申请表,请在邮箱开通后及时登录邮箱修改密码及其它设置,可通过WEB和邮件客户端的方式使用邮箱(使用方法参见互联港湾网站“客户中心”中的相关说明)。
5、自备域名的虚拟主机用户,请变更域名的主、辅 DNS 服务器为下面所列DNS服务器地址或自行在原域名注册商处解析域名:ns.gslzptt.net.cn 和ns2.gslzptt.net.cn;如有企业邮箱,请将邮箱MX记录指向邮箱服务器(IP:202.100.64.115),虚拟主机地址向所属代理商索取。
6、用户提供的虚拟主机内容必须合法,严禁上传、运行以下程序及内容:
1)广告交换程序;
2)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版权;
3)反动、反政府、淫秽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的内容。
中心维护人员一旦发现以上内容,通知用户及代理商,要求在10分钟内解决,否则将强行停止该网站,互联港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
7、用户要求互联港湾进行某项紧急处理(暂停服务30分钟以上),需填写“互联港湾?甘肃紧急事务处理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传真(0931-8553200)至互联港湾,中心方可予以办理。
8、相关软件(FTP)请登陆互联港湾网站(或其他网站)下载,相关软件使用说明请参照互联港湾网站“客户中心”中的相关说明。
9、业务续费,请在业务到期前一个月联系所属代理商办理续缴手续,若服务到期,未按时续费者,将暂停服务;到期后一个月仍未续费者,将终止服务,资料概不保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用户承担,互联港湾不负任何责任。
10、业务变更,请用户及时联系所属代理商,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11、虚拟主机、主机托管等故障及技术支持,请拨打互联港湾维护电话(需提供客户服务号)。
12、互联港湾业务咨询,请拨打互联港湾(或各级代理商)业务咨询电话。
互联港湾技术支持电话:0931-8553200(7×24小时)
互联港湾业务咨询电话:0931-8552900(正常工作日)
互联港湾业务咨询邮箱:gsidc@gsid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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