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农药原料包装桶清洗利用技术规程(DB45/T 2253-2021)
文/杨柳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宣贯。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广西康赛德农化有限公司、南宁市德丰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全保、李卫国、丁培芳、韦红慧、杨宝萍、卢瑞、李阳、韦元杰、郑伟、李现玲。
农药原料包装桶清洗利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药原料包装桶清洗再利用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45 L~300 L农药原料及其助剂产品包装桶再利用的清洗和使用,并再利用于包装农用化学品、工业油漆、松节油、桐油等化工产品。本文件不适用于盛装过剧毒级原料,以及不适用于盛装食品、医药、饲料及该类行业添加剂的相关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25.1 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3508 聚乙烯吹塑容器GB/T 21603 化学品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FZ/T 51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农药原料包装桶 pesticide raw material pack barrel原用于盛装农药原料(除剧毒品外)的包装桶。3.2再利用 recycle农药原料包装桶经净化处理后再用于包装农用化学品、工业油漆、松节油、桐油等化工产品(非医药、食品和饲料等包装)。
4 分类
按材质的不同,分为钢桶和聚乙烯桶两种。
5 清洗
5.1 场地
清洗场地应做防渗处理、有废水收集设施、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5.2 清洗设备
清洗桶使用带桶夹的旋转清洗机,旋转转速:10.5 rpm/min ,上下摇摆幅度30°。
5.3 内壁清洗
5.3.1 溶剂清洗用与该桶装原料相溶的溶剂(常用为甲醇、或二甲苯)清洗,用量每个桶 0.2 kg~0.5 kg 。
5.3.2 碱水清洗用含NaOH 3%~6%的碱水清洗,用量每个桶15 kg~20 kg,清洗时间5 min~8 min。
5.3.3 表面活性剂水清洗用含表面活性剂2%~4%的水清洗,用量每个桶15 kg~20 kg,清洗时间5 min~8 min。
5.3.4 自来水清洗用自来水清洗二次,每次用水15 kg~20 kg,每次时间5 min~8 min。
5.4 外壁清洗
手工操作,用清水和毛刷,对桶外壁清洗,去除污渍。
5.5 环保要求
5.5.1 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应收集集中处理至符合GB 16297 二级标准要求后排放。
5.5.2 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应收集集中处理至符合GB 8978 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桶的清洗、或排放。
5.5.3 清洗工程产生的废液,应集中收后按危险废物储存,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6 技术要求
6.1 外观要求
清洗再利用桶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外观要求
项目
|
要求
|
桶外壁外观
|
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污渍面积 ≤ 1 cm2 |
变形
|
不影响使用的变形 |
裂缝孔洞
|
不允许有 |
擦痕
|
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擦痕 |
锈渍 |
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锈渍 |
6.2 性能要求
符合GB/T 325.1和GB/T 13508中的性能要求。
6.3 毒性要求
6.3.1 清洗再利用桶的毒性要求应符合表2 规定。
表2 清洗再利用桶毒性要求
项目
|
指标 |
水浸出液大鼠急性经口 LD50/(mg/kg) ≥ |
5000 |
6.3.2 水浸出液大鼠急性经口 LD50 试验,按GB/T 2160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6.3.3 水浸出液毒性试验取样方法见附录A。
7 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文字、图文的标示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在桶面以50 mm高标注“再利用”字样,在桶的侧面以50 mm高标注“禁止用于盛装食品 、医药、饲料及该行业添加剂等与人身及动物和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字样,每批附合格证。
7.2 运输
运输中应避免摔跌、避免与坚硬锐利物碰撞。
7.3 贮存
再利用农药原料包装桶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贮运时,应严防日晒和潮湿。
附录A
(规范性)
清洗再利用桶水浸出液毒性试验取样方法
A.1 试验用水
除另有说明外,本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的三级水的规定。
A.2 水浸出液制备
随机抽取清洗再利用桶试验样品(数量为3只),向试验样品中注入桶体积10%的清水。将注入水的桶放入洗桶旋转清洗机旋转搅拌8 h后,静置浸泡16 h,待取样检测。
A.3 水浸出液取样
用玻璃采样管抽取静置浸泡的水浸出液不少于1 000 mL,放入1 000 mL具塞样品瓶中,贴好标签,放置在0 ℃~4 ℃冷藏柜中保存。
参考文献
[1] GB/T 325.3 包装容器 钢桶 部3部分:最小总容量212L、216.5L和230L闭口钢桶
[2]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