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教你申报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
文/杨柳
来源: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进口危化品及其包装申报的具体要求,那么出口危化品及其包装申报有哪些不同的要求呢?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申报内容

二、出口检验
图解说明

1、电子底账和使用鉴定共性材料
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申请电子底账和使用鉴定均需要提交由包装生产企业提供的《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以下简称《性能单》)。
2、涉及企业
出口危险化学品一般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
3、与进口区别
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比进口多了《性能单》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性能单》
《性能单》由包装生产企业向海关申请性能鉴定后获得,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即包装使用企业)向包装生产企业采购危险货物包装时,由包装生产企业随同包装一并提供给包装使用企业。
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不需提供《性能单》。
三、包装生产企业如何取得《性能单》
流程如下图: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
◎《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
◎《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
◎《关于调整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号)
1、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用来说明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结果、对应包装建议等。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如何申请使用鉴定
要求及流程如下图: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
◎《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
◎《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
3、出口电子底账申请材料汇总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的要求,出口危险化学品申请产品检验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填写要求可参考《关于进口危化品及其包装申报你需要知道的》)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海关提醒:一定要注意申报材料之间,以及系统申报项目信息与申报材料之间的一致性,发现不一致的要查找原因,予以纠正。
经检验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由海关出具电子底账。
四、出口报关
出口报关时应在“出口报关整合申报”模块中填写电子底账号。(详见下列图例)


海关提醒:由于存在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化学品共用同一HS编码的情况,该HS编码如果没有检验检疫监管条件,则该非危险化学品不属于法检商品,不需要申请电子底账,此时,在货物属性栏勾选“非危险化学品”即可。
进出口危化品及其包装的申报要点就全部介绍完毕啦!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