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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循环包装海关管理规定

海关发布

一、什么是循环包装物

循环包装物指单独或随同货物进出口,重复使用于进出口货物的包装容器、固定托架等,其在高价值生产原料进出口过程中应用普遍。
与一次性包装物相比,循环包装物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运输安全性,更有利于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可谓一举多得。

二、循环包装物暂时进出境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3号)规定,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

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暂时进出境货物需要进出口的,其收发货人应当在货物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地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在货物复运出境、复运进境后,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结案手续。

三、循环包装物税款担保

企业申请办理循环包装物暂时进出境业务的,应当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企业可向海关提供保证金、保函等形式的税款担保。

NO.1担保要求

符合条件的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境或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NO.2保函担保

当事人以保函向海关提供担保的,保函应当以海关为受益人,并且载明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被担保的法律义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责任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担保人应当在保函上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国务院令第581号)

四、循环包装物审核确认及延期申报

目前,单一窗口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系统已经上线,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进入“标准版应用——服务贸易——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入该系统。

暂时进出境审核确认申报:

在左侧菜单栏选择“暂时进出境管理”——“暂时进出境审核确认申报”,进入暂时进出境审核确认申报页面,其中“暂时进(出)境货物类别”填写“9”;

延期申报:

在左侧“暂时进出境管理”——“暂时进出境货物延期申请”,可进行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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