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钢桶制造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案,被查处!
文/杨柳
1月21日,江苏某高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江苏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喷漆房东侧大门呈完全敞开状态,约100只钢桶正在进行入库堆码作业,喷漆房内约60只绿色钢桶已喷漆完成,正在进行油漆烘干作业,用手触摸刚出炉的钢桶油漆还有点黏手,部分钢桶油漆已干正在印字,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原位吸/脱附+CO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运行,车间外喷漆气味明显。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应责令该企业改正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目前该案件已立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