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生产线废气吸附后的废活性炭算不算危废?
文/三哥
一、吸附水性漆喷涂产生的VOCs的废活性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Q:
您好,企业喷漆只使用水性漆,水性漆产生的VOCs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那么吸附了水性漆VOCs的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吗? 水性漆VOCs主要成分为丙二醇、正丁醇等小分子助溶剂。盼复,谢谢!
A:
您好,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沾染或含有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八条规定,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二、关于产品制造过程使用的酒精清洗剂VOC管控
Q:
尊敬的生态环境厅领导, 你们好, 我们公司在制造过程会使用到工业酒精(98%)作为清洗剂来清洗零件及生产设备上的污垢。国家发布的GB38508-2020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物质含量限值要求,有机溶剂清洗剂的总VOC含量需低于900g/L。因工业酒精本身为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会超过900g/L,请问是否在12/1日GB38508-2020生效以后,这种工业酒精将不再能用于清洗剂用途呢? 以上困扰还请帮忙解答,感谢。
A:
您好!根据问题描述,该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酒精。酒精(乙醇)作为挥发性有机物中的一种,相对其他污染物对臭氧生成的活性较低,在一些发达国家已将其列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豁免清单。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在东莞市召开丙酮、乙醇清洗剂低挥发性有机物替代专家论证会,对该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了专家意见。建议参考目前东莞市电子行业相关做法办理。关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物质含量限值》(GB38508-2020) 相关情况,请径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咨询,谢谢。
三、非甲烷总烃是否需要纳入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总量
Q:
项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是否需要全部纳入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总量,进行总量控制?
A:
您好,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均需要开展总量指标替代管理,非甲烷总烃一样需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