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DI:包装容器翻新再利用行业标准
文/凤巢
一、钢制圆桶的翻新
1.0 闭口钢桶的翻新
1.1 把圆桶内以前的所有内装物、内外腐蚀痕迹清除掉。圆桶内部经过防腐处理,并防止冷凝。
1.2 清洗后,对圆桶内部进行目检。如翻新后圆桶内仍存在之前的内装物或发现生锈迹象,则圆桶必须报废或留作进一步处理。
1.3 使用机械装置将圆桶恢复到原始的形式和轮廓,并把凸边矫正封好;在不影响圆桶原始整体性的前提下,允许接受微小的凹陷。
1.4 采用化学清洗、机械冲刷或喷砂等方式除去圆桶外部的标签、涂层和腐蚀。同时,采用合适的方式清理圆桶外壁,便于上漆。
1.5 清洗后,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简称《联合国规章范本》)第6.1.5节的规定对圆桶进行防漏试验。如发现圆桶渗漏,则拒收或采用焊接或铜焊的方式修理。
1.6 洗净上漆之前经过检查,剔除有肉眼可见的凹痕、因生锈或腐蚀造成的材料厚度明显降低或者有其他明显缺陷,或尚未恢复到原始形状和造型的容器。
1.7 取下所有密封装置,洗净并插入合适的新垫圈。必要时,更换新垫圈。检查桶塞和法兰的螺纹是否有缺陷,确保圆桶的密封性良好。
1.8 给圆桶外部重新刷漆,起保护和装饰作用。
1.9 根据《联合国规章范本》第6.1.3节的规定为回收处理好的圆桶作标记。回收处理公司的标记上必须注明圆桶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及本《行业标准》的规定。

2.0 开口圆桶的翻新
2.1 取走桶盖,彻底清洗开口圆桶和闭口圆桶,去除之前的内装物和腐蚀性物质。
2.2 取走桶盖,对圆桶进行热处理时,将圆桶通过圆桶回收炉,使圆桶的内外温度达到喷砂清理的要求。
通过喷砂清理法去除圆桶内外烧焦的材料、之前的衬里、涂层和锈斑,将圆桶恢复到原始的裸金属材料。
2.3 展开或重新轧制圆桶,将其恢复到原始的形状和轮廓,并把凸边矫正封好;在不影响圆桶原始整体性的前提下,允许接受微小的凹陷。
2.4 如适用法律规定,须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简称《联合国规章范本》)第6.1.5节的要求对圆桶进行防漏试验(桶盖及相邻焊道除)。如发现圆桶渗漏,则必须拒收或通过焊接或铜焊的方式修理。
2.5 检查圆桶是否有磨损。剔除有肉眼可见的凹痕、因生锈或腐蚀造成的材料厚度明显降低或者有其他明显缺陷,或尚未恢复到原始形状和造型的容器。
2.6 取下所有密封装置,洗净并插入合适的新垫圈。必要时,更换新垫圈。检查桶塞和法兰的螺纹是否有缺陷,确保圆桶的密封性良好。
2.7 密封圈须经过改制。必要时,还需清洗、上漆或更换。
2.8 给圆桶外部重新刷漆,起保护和装饰作用。如需为圆桶内部上漆或作进一步处理,则根据油漆供应商的规定进行上漆或补漆。
2.9 根据《联合国规章范本》第6.1.3节的规定为回收处理好的圆桶作标记。
二、塑料圆桶的翻新
3.0 闭口圆桶的翻新
3.1 去除之前的所有内装物。可以接受圆桶内留有少量之前的内装物,前提是残留物不得影响圆桶的结构完整性,或与后续内装物不兼容造成不安全因素。
3.2 去除圆桶外壁的标签、粘合剂和涂层,漏出原始建筑材料。对外壁进行表面处理,使其外型更加美观。
3.3 洗净后,检查圆桶的内壁和外壁。如发现仍有内装物,则拒收、修理或作进一步处理,第3.1节中所描述的情形除外。检查圆桶是否存在法兰损坏、永久变色、异味、应力龟裂和表面缺陷等缺陷,这些缺陷可降低圆桶的结构整体性。存在以上任一问题的圆桶不得用于危险货物运输。
3.4 洗净后,根据《联合国规章范本》第6.1.5节的规定对圆桶进行防漏试验。如发现圆桶渗漏,则必须拒收。
3.5 取下所有密封装置,洗净并插入合适的新垫圈。必要时,更换新垫圈。检查桶塞和法兰的螺纹是否有缺陷,确保圆桶的密封性良好。
3.6 根据《联合国规章范本》第6.1.3节的规定为回收处理好的圆桶作标记。回收处理公司的标记上必须注明圆桶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及本《行业标准》的规定。

4.0 开口圆桶的翻新
4.1 取走桶盖,彻底清洗开口圆桶和闭口圆桶,去除之前的内装物。
可以接受圆桶内留有少量之前的内装物,前提是残留物不得影响圆桶的结构完整性,或与后续内装物不兼容造成不安全因素。
4.2 把圆桶外部的标签、粘合剂和涂层都清除掉,露出原始建造材料。对外壁进行表面处理,使其外型更加美观。
4.3 洗净后,检查圆桶的内壁和外壁。如发现仍有内装物,则拒收或作进一步处理,第4.1节中所描述的情形除外。检查圆桶及桶盖是否存在法兰损坏、永久变色、异味、应力龟裂和表面缺陷等可能降低圆桶的结构整体性的缺陷。不允许接收存在上述缺陷的圆桶及桶盖。如圆桶出现严重缩水,必须将其恢复到原始形状和轮廓,或者直接拒收。
4.4 如适用法律规定,须根据《联合国规章范本》第6.1.5节的要求对圆桶进行防漏试验(活动盖除外)。如发现圆桶渗漏,则必须拒收。
4.5 取下所有密封装置,洗净并插入合适的新垫圈。必要时,更换新垫圈。检查桶塞和法兰的螺纹是否有缺陷,确保圆桶的密封性良好。
4.6 必须改制密封圈,必要时,还需清洗、涂漆或更换密封圈。
4.7 根据《联合国规章范本》第6.1.3节的规定为回收处理好的圆桶作标记。回收处理公司的标记上必须注明圆桶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及本《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IBC的回收使用
5.1 去除之前的所有内装物。可以接受硬质塑料IBC或复合IBC内留有少量之前的内装物,前提是残留物不得影响IBC的结构完整性,或与后续内装物不兼容造成不安全因素。
5.2 清洗IBC的外壁(包括托盘和货笼),去除内装物和污染物(再次使用的情况除外)、标签、粘合剂和涂层。对外壁进行表面处理,使其外型更加美观。
5.3 洗净后,检查IBC的内壁和外壁。如发现仍有内装物,则拒收或作进一步处理,第5.1节中所描述的情形除外。检查IBC及其部件是否存在导致IBC严重受损的缺陷,如应力龟裂和表面缺陷(可能会严重降低圆桶的结构整体性),或者存在导致IBC无法继续使用的其它缺陷,如永久变色和异味。
5.4 清洗、重新安装或更换(必要时)所有辅助设施和结构装备。供给装置、排放装置、压力释放装置以及通风装置不得存在任何缺陷,并保证良好的密封性。
5.5 根据《联合国规章范本》第6.5.2节的规定,回收处理过的IBC须贴上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