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证书的有效期?
林建恺
编辑同志:
我公司是个大型企业。最近我们通过某进出口公司出口金属钙,使用钢桶包装,遇到了一个证书有效期的问题。我们的包装桶性能证书签发日期为1991年9月2日,备注中有效期截止到1992年6月1日。而今年2月3日包装桶使用时,商检局出具的使用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1993年2月2日,这就出现了使用同一种包装容器有两个有效期的问题。如果.以包装桶性能证书的有效期为准,那么到今年9月1日,包装桶就不能再使用了,如果以包装桶使用证书的有效期为准,那么性能证书.的有效期就没有意义了。
以上问题如何解决,请予答复。
国营建中化工总公司 李方
李方同志:您好!
您提出的问题很重要,关于如何确定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证书和包装使用鉴定证书有效期,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商检局公证鉴定处高工叶祥清,现将专家的答复介绍给您,并飧关心此间题的读者。
国务院生产办、交通部、经贸部和国家商检局在1991年4月5日联合:下达了《关于<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中规定: “包装检验证书有效期根据包装容器的材料性质和所装货物的性质确定,自性能检验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在性能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鉴定合格证书上注明。”
“钢桶、复合桶、纤维(板)桶和纸桶,盛装固体货物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半;盛装液体货物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如盛装腐蚀性货物(第8类货物及带有腐蚀性标志的货物),从盛装货物之日起不应超过6个月。”
贵公司出口的金属钙是固体,而且没有腐蚀性。根据上述规定,用来包装金属钙的钢桶的有效期为一年半。如您信中所说,性能检验证书签发日期为1991年9月2日,那么其有效期的截止日应为1993年3月1日。其使用鉴定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也应为1993年3月1日。
为了便于理解,再作如下说明:
一、包装性能检验证书和使用鉴定证书有效期的起始日期如何确定,应根据规定,不论是性能检验证书还是使用鉴定证书,其有效的起始日期均相同,即应以性能检验合格证书的签发日期作为上述两种证书有效期的起始日期。这是指盛装非腐蚀性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而言的。
二、对所有盛装腐蚀性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而言,其性能检验证书有效期的终止日与其使用鉴定证书有效期的终止日就不一定是同一日期。往往会出现使用证书的终止日早于性能检验证书有效期?终止日的情况。这是因为文件规定“如盛装腐蚀性货物,从货物灌装之日起有效期不应超过6个月”之故。
但愿专家的答复使您满意。
记者林建恺
(摘自《中国包装》第40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