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资料】
《金属包装容器 术语》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一、任务的由来: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发(1989)112号文及中国包装总公司计划,由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主要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化工部标准所,金属容器委员会下属三个分会的有关单位参加共同起草“金属包装容器术语”国家标准。 (以下简称“术语”国标)
二、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各种包装容器生产企业迅速发展,但我国金属容器生产企业分属于各部门,产品术语由于地域性语言不同而不一致,制定“术语”国标力求全面、准确、统一,进一步促进国内外技术交流和提高产品质量。
三、标准编制过程
1989年5月份组成了“术语”国标起草小组并在会上决定向全国各有关厂家征集本厂中外术语资料,各小组成员分头在当地收集资料。
1989年7月份,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在广州及北京调查,当时没有查到相关的外国术语标准文本。于是在收集了广东12个有关厂家意见后,并根据《国际海运危规》的中英文版本编写了第一初稿,并在北京召集了起草小组成员讨论。
1989年10月根据起草小组意见修改了第一初稿并印制了4 5 0份向中国包协金属容器委员会下属三个分会及喷雾罐行业的厂家分发,征求意见。10月份起草小组又于北京开会并作了分工,继续广泛收集资料。至12月底,收集到BS3130“金属包装容器术语”及一批国外资料,全国30个厂及单位对第一初稿也寄回了意见,在此基础上整理成了第二初稿,于1990年2月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四、标准中主要内容和说明
1.标准名称:列入1989年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项目名称是“金属容器包装术语”。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从定义上讲,包装是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包装容器是为储存、运输或销售而使用的盛装产品或包装件的器具总称,亦简称容器,前者涉及面广,不易突出包装特色,而后者则是包装行业的主要产品。因此,使用“金属包装容器术语”为标准名称更确切和具体。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金属包装产品既要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融,有利于储存,促进销售所以按GB1.1写法保持一致。
3.金属包装容器术语的构成
我们在北京及其他地区收集及检索有关国际、国外资料,知道国内现存ISO标准中并无“金属容器术语”,手头最详细的是BS3130“金属容器术语”标准。它是把英国现有金属容器标准中提及的有关术语编制修订而成。所以我们在词条及内容上以它为基础,结合了我国现有的有关内容来修订。为了避免同一术语在标准中重复出现,我们在结构上有别于BS3130,而采用了一般术语,金属桶、金属罐、金属盖、辅助材料、工艺术语等五部分来论述。
五、主要参考资料
GB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GB1.7 标准化工作导财 产品包装标准的编写规定
GB1.6 标准化工作导则 术语标准编写规定-
GB10112 确立术语的一般原则与方法
BS3130 “金属容器术语”
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制订钢桶四项国家标准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纪要
1990年6日21日在北京房山,召开了制订钢桶等四项国家标准的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技术监督局乔蕴谋同志,中国包协制桶分会温有钢主任和毛文良副主任,中国石化总公司科学技术开发部刘银乾同志,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邵增跃、李建民、吴丽丽同志出席了会议。《钢桶》标准起草小组组长侯锦根、副组长李顺平, 《桶口件》标准起草小组组长刘军同志及《术语》标准起草小组成员郝金山同志应邀列席了会议。制桶分会副秘书长毕志贤及秘书处李孟庄、胡庆钰等四位同志也列席会议。
会议由毛文良副主任主持。他首先介绍领导小组十分关心“钢桶”等四项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今年以来已在北京召开了三次协调工作会议。制订标准工作已走上正常的轨道。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下,制桶分会已收到了73个单位共计38350元制订标准赞助费,超额完成原订3.5万元的赞助计划。
此次会议,侯锦根同志汇报了《钢桶》标准制订情况和该项目标准经费使用情况。李顺平和刘军同志分别汇报了《钢制提桶》和《钢桶桶口件》标准的制订情况。领导小组一致肯定了四个标准工作组已取得的成绩。
会议认为:前一段领导小组做了大量工作,对制订标准工作起了推动作用。会议强调:为了更好地指导制订标准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领导小组的权威性,要求各标准起草组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小组会议的决议。
会议研究了《钢桶》等四项标准的协调问题。领导小组一致认为《钢桶》等四项标准的内容有一定联系,不得互相抵触。为了更进好地听取企业对标准的意见,会议确定:在6月27日前“钢桶”和“桶口件”两个标准起草小组,必须及时把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交到制桶分会。制桶分会在今年6月底,将两个标准征求意见稿,下发给各有关单位。领导。 小组希望各单位及时组织讨论四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在今年8月底把讨论意见寄至各标准起草小组。各标准起草小组将各单位所提的意见进行整理,出现问题,由领导小组协调统一。
会议还确定必须在今年十月下旬将《钢桶》等四项标准审查完毕。审查会的筹备工作,由各起草工作组负责。
最后领导小组再次强调希望大家通力合作,再接再厉,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