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资料】
《金属包装容器 术语》国家标准讨论会纪要
广州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化工部标准化所,北京制桶厂,天津汉沽石油化学厂制桶厂,北京市南苑制桶厂的代表于一九九O年二月二十四日至二月二十五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金属包装容器术语”国家标准第二初稿, (以下简称“术语”国标)讨论会,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中国包装总公司科教部,中国包协制桶分会的代表也应邀出席了会议,密封罐分会及印铁罐分会代表因故未到。
会议由广州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代表主持,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乔蕴谋高级工程师、中国包装总公司科教部代表许卫红、中国包协制桶分会负责标准方面的毛文良副主任均在会上讲了话,对“术语”国标的起草作了详细的指导,并提出了建议及要求。
会上赵创杓同志详细介绍了“术语”国标起草小组自去年五月份组成后的工作情况。
一、八九年五月份组成了“术语”国标起草小组,组成人员有广州、天津两测试机构, 化工部标准化所,金属委员会下属三个分会中有关同志,并根据1989年3月金属容器方面四个标准工作会议记要的“资金紧张,各参加起草单位差旅费自理”精神,确定了以开碰头会及函调结合的办法,并决定向全国各有关厂家征集本厂中外文术语资料。
一、八九年七月份,广州所在北京中国标准化馆调查,没有与其相关的外国术语标准化文本。在收集了广东12个有关厂家意见后,并根据“国际海运危规”的中英文版本编写了第一初稿,并在北京召集了起草小组成员讨论。
三、八九年十月前,广州所根据起草小组意见修改了第一初稿,并印制了450份,向中图包协金属容器委员会的下属三个分会及喷雾罐行业的厂家分发,征求意见。十月份又在北京召开了碰头会,并作了分工,广州所负责标准起草组织综合工作及南方片的术语调研,并与密封罐分会及印铁制罐分会联系请他们提供本分会方面术语。天津测试中心负责天津及北京各部门的有关“术语”的调研。化工部标准所、天津汉沽厂负责在四个金属容器标准起草中收集有关术语的中英文本。北京制桶厂负责收集北京有关资料馆及制桶方面的材料。
四、至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底止,广州所已在向国外征询。香港美特容器有限公司送来了BS3130, BS1331两份标准,广州随即进行了翻译,同时收集到江苏情报所的国外包装标准汇编,也对军工口的两个厂作了调研。化工部标准所和天津汉沽厂对术语初稿提出意见,汉沽厂也提供了本厂收集到的日本提桶标准多密封罐分会杨昌照主任(处长高工)和南京罐头贵高工提供了密封罐方面的“术语”;北京制桶厂在北京也收集到了BS 3130标准并对有关厂施本细节作了翻译多全国共有30家厂及单位对第一初稿寄来了反馈意见。
五、广州所在此基础上整理了文稿,形成了第二初稿,并在此会议上提交讨论。
在会议中,各位代表根据GB1,1,GBl.6的要求对“术语”第二初稿进行了逐条的讨论,并确定:一、 “术语”国标的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二、 “术语”标准中内容分为一般术语,桶、罐、瓶、盖辅料、工艺、字母索引八方面。
会议还在进度和工作上作了如下分工:
各起草小组成员继续对“术语”国标第二初稿的术语及其定义作逐字逐句的推敲后,并逐条提出意见反馈到广州所,具体分工是:天津测试中心负责了解当地印铁制罐方面术语,天津汉沽厂、化工部标准所负责收集,提供其他三个金属容器国标的有关国外标准及术语;广州所将向密封罐分会,印铁制罐分会汇报,请密封罐分会提供有关密封罐术语引用的标准与请印铁制罐分会提供有关资料,并且负责将“术语”国标第二初稿GBl.1, GBl.6要求整理,加上编写说明,继续向全国各厂征求意见。北京制桶厂在北京检索ISO有否包装术语标准及北京地区“术语”材料。
工作进度要求各起草小组成员及各单位于3月底前把收集到的情况及材料文本寄到广州所。
广州所收到材料后整理,在5月份向中包公司提出“术语”国标初稿,并组织初稿审查会c
会议全体代表对北京南苑制桶厂对这次会议的支持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金属包装容器术语”国标起草小组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五次制订钢桶四项国家标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1990年4月7日在北京制桶厂,召开了第五次制订钢桶四项国家标准领导小组会议。国家技术监督局乔蕴谋同志、中国包协制桶分会温有钢主任和毛文良副主任、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邵增跃、李建民同志、中国包装总公司张士环同志、化工部标准化所张桂英同志,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赵创杓同志,天津中国运输包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蔡少龄和杨桂良同志,钢桶标准起草小组组长侯锦根同志应邀列席了会议,制桶分会秘书处李孟庄、胡庆钰等四位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毛文良副主任主持。他首先介绍了1990年3月23日在上海召开的制订“钢桶”标准第二次工作会议情况。侯锦根同志汇报了钢桶试验验证工作的分工。领导小组一致同意上海会议纪要,并充分肯定上海会议所取得的成绩。
会议研究了试验验证工作中的内容、问题和经费。领导小组一致认为: “钢桶”标准起草小组兼制订《气密试验方法》和《水压试验方法》两个试验标准,任务极其艰巨。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按时完成自己所承担的试验验证工作,以保证按时完成。钢桶”标准的制订工作。由于制订标准工作增加了两个试验标准,而试验验证经费较少,会议决定“钢桶”标准。 起草小组,给承担试验验证工作的企业,拨付试验样品的材料成本费,每承担一项只能付给100元。请承担试验验证单位予以谅解。会议还确定:广州和天津两个检测机构承担两个试验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多试验方法和钢桶产品两个试验验证工作应结合起来,争取一个数据多用,以减少试验验证费用的支出。
会议确定两个试验标准的适用范围;以钢桶为主,其他密封容器也可参照执行。会议还要求订制比较详细的试验标准验证工作计划。会议对制订两个试验标准寄予殷切的期望:填补我国包装国家标准的空白。
领导小组强调:一定要做好四项标准制订工作中的协调工作。会议还明确:制桶分会制订钢桶标准费用,毛文良副主任负责筹措和批准使用。
领导小组再次强调:今年5月底前,各钢桶标准制订小组一定要将所制订标准的初稿寄出。
会议暂定于今年5月下旬在京召开下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有关四项钢桶标准事宜。
制订四项钢桶国家标准领导小组
199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