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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资料】

包装工业优质产品评选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速实现‘1986-2000年全国包装工业发展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鼓励包装企业不断提高包装产品质量,根据《国家优质产品评选条例》,约合包装工业的特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包装工业优质产品分为中国包装技术协会,中国包装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包协,包装总公司)优质产品和国家优质产品。

中国包协,包装总公司优质产品由中国包协,包装总公司包装工业优质产品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审定,批准。

国家优质产品由审定委员会审定,上报国家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 包装工业优质产品评选工作要遵循“标准先进、评价科学,评选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优质产品奖证书、奖牌的有效期为三至五年,具体期限由审定委员会确定,有效期满后,未经复查确认或重新评选获奖,不得沿用优质产品奖称号。有效期内审定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抽查,如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获奖标准者即停止或取消其优质产品奖称号。

二、评选条件

第五条 中国包协,包装总公司优质产品的条件:

(一)产品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鉴定,投入批量生产,质量稳定在一年以上,具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企业建立了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二)产品巳采用国际先进水平标准,或国家标准,专业标准(部标)并具有国家或省级包装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证书,

(三)巳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书;

(四)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由本产品造成的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五)企业的计量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

(六)企业的环境保护,三废处理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

第六条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产品中,优先评选下列产品

(一)技术密集型,生产批量大,属于国家重点发展与推广的产品;

(二)巳进入国际市场,竞争力强,创汇高的产品;

(三)由于改进包装,对减少商品损失有明显效果的产品;

(四)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产品。

第七条 国家优质产品的评选条件,按《国家优质产品评选条例》执行。

三,评选程序

第八条 审定委员会在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公布下一年度优质产品奖评选计划和奖牌数额,并责成中国包协有关专业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于当年十二月三十日前制定出产品评优细则,报审定委员会批准,实施。

第九条 凡经主管部门批准参加评选的产品,企业务必于每年三月三十日前将本年度《包装工业优质产品奖申请表》一式五份和《包装工业优质产品简介表》一式三十份,报审定委员会,迂期不受理。

第十条 审定委员会于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审定,批准本年度中中国包协,包装总公司优质产品,并确定国家优质产品的评选对象,被确定的产品须按国家经委规定,填写有关表格,在八月二十五日前报审定委员会,九月三十日前由审定委员会上报国家经委批准。

四,获奖待遇

第十一条 中国包协,包装总公司优质产品,由中国包协,包装总公司颁发包装工业优质产品奖证书和奖牌。

国家优质产品,由国家经委颁发国家优质产品奖证书及金质或银质奖牌。

第十二条 各企业主管部门对获得优质产品奖的企业,优先供应原、辅材料和提供技术改造资金。

优质产品价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发放优质产品奖金,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

五、监督复查

第十四条 获得优质产品奖的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内部通报,限期整顿(不超过三个月),自通报之日起停止该企业使用优质产品标志一年的处罚:

(一)经抽查发现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获奖条件的;

(二)用户反映产品质量不符品获奖条件,经查证属实的;

(三)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的。

第十五条 获得优质产品奖的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收回该企业的优质产品奖证书和奖牌,并通报全国:

(一)经限期整顿后,产品质量仍达不到获奖标准的;

(二)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转让、滥用优质产品标准的。

第十六条 国家或省级包装质量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优质产品质量状况和标志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包装工业优质产品复查表》报审定委员会。

第十七条 对评选产品和获奖产品的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审定委员会会同国家级包装质量监督检查机构进行复查和仲裁。

六、纪律

第十八条 参加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严守秘密,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第十九条 申报优质奖的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严禁请客送礼等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

第二十条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各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 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由中国包协秘书处、中国包装总公司科技部组成。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包协、包装总公司负责解释。

附:中国包包协,包装总公司包装工业优质产品奖审定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国包协,包装总公司包装工业优质产品奖审定委员会名单

主 任:

陆 江 中国包协副会长,中国包装总公司副总经理

副主任:

葛存龄 中国包协秘书长

何家兴 中国包协副秘书长,中国包装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

李 风 中国包协副秘书长,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

戴国章 中国包协副秘书长,轻工部包装印刷联合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驹 中国包协副秘书长,全国包装大检查办公室副主任

委 员:

姚德瑛 中国包协科技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包装总公司科技部副经理

李文虎 中国包协规划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包装总公司计划部经理

萧瀚澜 中国包协情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包装总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谭祖光 中国包协纸制品委副秘书长 轻工部纸局副处长

蔡明池 中国包协塑料委秘书长 轻工业部塑料局副处长

林盛梅 中国包协玻璃委副主任 轻工部一轻局

吴景奇 中国包协金属委副秘书长 北京印铁制罐厂

陈岳兴 中国包协印刷委副主任 上海凹凸彩印厂厂长

李家兴 中国包协装璜委秘书长 北京市包装装璜印刷公司

陈 湖 中国包协包机委副主任 包机委专家顾问组组长

叶增泉 中国包协军需委秘书长 总后军需生产管理部

刘无畏 中国包协秘书处副处长

张惠曦 中国包装总公司包装机械部副经理

李沛生 中国包装总公司企业部副经理

黄 烈 中国包协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程桂华 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高级工程师

中国包协、包装总公司、包装工业优质产品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何家兴

副主任:姚德瑛、刘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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