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谈谈钢桶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江西乐平包装容器厂 郑金华
赵紫阳同志提出:“两头在外,大进大出”,这就要求包装工业,努力扩大产品品种和规格,以适应出口包装的需要。钢桶是贮存和运输食油、蜂蜜、石油和化工产品的主要包装容器,是危险货物理想包装。钢桶在我国产品出口包装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了提高钢桶质量,增强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减少因包装不善造成的商品损失,把每年商品损失率从1.1%下降到0.9%,必须发展制桶工业,提高钢桶质量。到1986年为止,全国共有300多家工厂生产钢桶,总产量高达4千多万只,具有一定规模的钢桶生产能力,基本满足了产品包装需要,但是,钢桶的标准不能适应生产需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钢桶品种多、规格多、标准少,需补订相关标准。
近几年来各制桶厂家,为了解决各种货物包装要求和各种商品包装规格,先后制成了多品种,多规格的钢桶。品种有:闭口桶、镀锌桶、电石桶、蜂蜜桶、内涂料捅,大口(广口)桶、铁塑复合桶等,规格有:18~70升系列小桶、80~100升系列中桶、200升系列大桶。在这些钢桶中,只有200升闭口钢桶有国家标准,即GB325-84《200升闭口钢桶》(以下简称GB325-84),其余的各种钢桶都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就没有统一的检测依据和检测方法,给钢桶的生产,质量升级,创优质名牌带来了不少困难;因没有国家标准,不能确保钢桶质量的稳定,闪此造成包装不善,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因为没有国家标准,不能作为出口包装钢桶,影响了商口出口,从而减少了外汇收入,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近几年来各制涌厂家在标准化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都制订了本企业钢桶的内控标谁,有的省(市)制订了省(市)企业标准。如:江西省乐平包装容器厂负责起草制订的赣Q/JB55-87《200升镀锌闭口钢桶》和江西省乐丰金属容器厂负责起草制订的赣QLY10-84《200升聚氟乙烯(PVF)涂料松节油包装钢桶》江西省企业标准,南京市矿山机械厂负责起草制订的苏Q/JYB9-82《20~100升闭口钢桶》、苏Q/JYB20-86《高防腐性能钢桶》南京市企业标准。这些标准基本上解决了本企业或省(市)制桶行业的钢桶问题,能适应生产需要。但是,这些标准等级低,只考虑了本企业或本省(市)制业的情况,只能反映出这些企业或省(市)的制桶水平,没有考虑到全国制桶行业的情况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没有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工业国家标准。因为各制桶厂家或各省(市)的制桶水平的不同,这些企业内控标准或省(市)企业标准的水平也不相同,不能反映出全国制桶工业水平,不能满足全国制桶工业生产需要,所以,急需制订出多品种、规格系列化的国家级钢桶标准。
二、GB325-84标准应修订
GB325-84标准是在GB325-64《200升闭口钢桶》的基础上,参照了JISZ1601-1976《钢制桶》、JISZ1604-1976《钢桶用桶塞》、DIN6643-1972《旋塞钢桶》等国外先进工业国家标准修订而成的。修订时着重更改了桶口件的规定,把英制桶口件更改为公制桶口件,同时更改了钢桶用的钢板牌号和钢桶的技术要求。GB325-84标准自1985年实施后,有效地促进了200升闭口钢桶的生产,提高了200升闭口钢桶的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推动了制桶工业的发展。但是,因为标准修订时所处年代的具体情况和近几年来经济改革形势对包装工业提出新的要求等原因,GB320-84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标准编写格式
GB325-84标准的编写格式是根据GBI.1-81《标准化工作导则 编写标准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GBI.1-81)制定的。1984年中国标准化综合研究所,参照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技术工作导则》,对GB1.1-81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1987年国家标准局颁布了GB1.1-87《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l.3-87《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标准编写规定》(以下简称GBl.1-87、GBl.3-87)。所以,GB325-84标准的格式不符合GB1.1-87、GB1.3-87标准的要求,应更改。
2、没有采用国际单位制
因为修订GB325-84标准的时间正处在采用国际单位制过渡时期。标准中采用了公斤力(kgf/cm2)单位,同时把公斤力单位换算成国际单位(Pa),用括号的方式供参考。在国际单位(Pa)前面的数值带有三位小数。因为(Pa)是较小的单位,通常用的压力表的刻度单位为(MPa),所以在实际检测中往往读数不够精确,很不方便,不符合生产实际情况要求,应该修改。
3、材料规格和桶身高度矛盾
在GB325-84标准的表1中规定,钢桶的外高为900±3.0mm。第2.3.1条中又规定选用1.25/1.5×927×1800mm的钢板制造。生产实践证明,用宽为927mm钢板生产的钢桶外高达不到900±3.0mm,只能生产出外高900-5.0mm的钢桶,如果采用先进的三重卷边技术生产钢桶,这矛盾更为突出。第2.3.1条中的材料规格的书写格式不符合GBl.3-87标准规定,应改为:1800mm×927mm×l.25mm, 1800mm×927mm×l.5mm。标准中规定轻型桶的钢板厚度为1.25mm,而生产实践证明厚度为1.2mm的钢板生产的钢桶能满足实际使和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国外标准中有规定轻型桶的钢板厚度为1.2mm的(如日本工业标准)。本着节约钢材的原则应更改。
4、三重卷边钢桶应纳入标准
三重卷边技术首先在西欧采用,本世纪七十年代传入日本。因为三重卷边钢桶比双重卷边钢桶具有更强的抗冲击、跌落和渗透能力等特点,所以,八十年代初在国外各国广泛的被采用。近几年来我国有些厂家在三重卷边技术研究中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具备了生产三重卷边钢桶的能力。为了推广新技术、促进新技术发展,应把三重卷边钢桶纳入标准。
5、质量分等规定和技术要求的矛盾
凡是标准中的基本规定和技术要求,都应该是合格品能够达到的质量规定。在GB325-84标准中第3.6.2条规定(二等品)低于第3章的“技术要求”,而第3.6.1条规定(一等品)正好符合第2章“基本规定”和第3章“技术要求”,这样前后规定就产生了矛盾。
6、检验术语
GB325-84标准中的第5.2条规定,钢桶检验分为常规检验和鉴定性试验。GB1.3-8.7标准第6.6.1条中规定:“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或例行检验)”。 G B325-84标准中的检验术语不符合GB1.3-87标准中的规定应更改。
“两头在外,大进大出”,这是发展制桶工业的一次很好机会。发展制桶工业,增加钢桶的品种和规格,必须从制订、修订钢桶标准做起。各制桶厂家的企业内控标准和省(市)企业标准,为制订国家标准打下了基础。希望国家包协标准化委员会(或制桶分会),能够组织有关部门或生产工厂的人员,对GB325-84标准进行修订,同时能制订出多品种、规恪系列化的国家级钢桶标准,以解决制桶生产的急需。最后建议:
1. 钢桶采用三级(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分等规定,对钢桶质量进行分等。
2. GB320-84标准中的附录(桶口件)单独制定标准。
以上是我个人对当前钢桶标准的几点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和同行们共同探讨钢桶标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