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包装钢桶UN/DOT标记要求
文/ISDI
使用钢桶运输危险货物的承运人有时会对联合国(UN)钢桶的某些方面提出质疑,尽管这些钢桶完全符合《危险货物条例》(HMR)和国际法规。在出口货物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如何在钢桶上使用联合国标志。这个问题是在国外检验过程中遇到的。
关于完整的联合国包装标识,以联合国示范规则为基础的国际规则规定(见《国际海运危险货物(IMDG)规则》6.1.3.1):
“按本守则规定使用的每一包装,须附有耐用、易辨认的标记,并须置于相对于包装而言的位置和大小,以便容易看见的位置。”
与联合国标志类似,《联邦法规法典》第49条第178.3(a)(3)条规定:
“标记必须在包装上加盖、压印、激光烫印、印刷或以其他方式作标记,以提供适当的易读性、永久性、对比性和易读性,以便显而易见和易于理解。”
还有§178.503(a) 的规定:
“标记必须是持久的,易读的,放置的位置和相对于包装的尺寸必须是显而易见的,如§178.3(a)所规定。”
钢桶制造商使用了几种方法在钢桶上显示联合国标志。联合国标志通常位于钢桶的侧面,以便可接近。联合国标记通常通过印刷或标签的方式应用于钢桶,以满足国际和HMR标记要求。
下图是一个典型的UN/DOT标志的闭口钢桶。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最新14-09号公告《美国交通部和联合国钢桶性能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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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为制造商编号或符号。M数字的列表可以在http://hazmat.dot.gov/上找到。
原文来源:ISDI(国际钢桶工业协会)
【附件】
美国交通部和联合国钢桶性能标志
(ISDI公告14-09号)
自从 1990 年代初期基于性能的包装标准首次引入并纳入美国联邦法规 (49 CFR) 第 49 篇以来,关于容器标记一直存在很多混淆。钢桶工业协会 (ISDI) 制定了此公告,旨在通过提供清晰、简洁和准确的信息来消除混淆并帮助客户选择容器,以便可以就您包装的产品所需的标记做出明智的决定。ISDI 的目的是鼓励客户使用能够合理、准确地反映桶将包含的产品特性的标记。
有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分数越高,钢桶就越好。虽然可能有一些钢桶是专门为具有极端特性的产品设计和制造的,但大多数都不是。事实上,ISDI 估计超过 98% 的钢桶包装产品都带有 Y 标记。
一般来说,钢制容器制造商对标有Y1.8 标志的钢桶采用与标有X1.8 标志的桶相同的制造工艺。指定明显高于灌装机产品特性实际要求的标记仅意味着容器已经过更高水平的测试——容器很可能无法在整个生命周期中保持这种性能水平.
下面的例子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合理的联合国 (UN) 性能标志,当显示在桶底时,大多数闭口钢桶。这些标记可能会根据指定的容器厚度而变化。
样品标记 – 闭口钢桶:

注意:上图所示标记位于钢桶底部。
对于放置在钢桶侧面的标记,该标记还必须引用授权该标记的国家/地区(例如美国),以及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或制造商的符号。
要指定带有 UN 标记的包装,钢桶的购买者必须向其桶制造商提供以下信息,如危险材料表 (§172.101) 中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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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仅限液体)§178.503 (a)(4)(i)
材料的比重。钢桶上标注的比重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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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质量(仅限固体)§178.503 (a)(4)(ii)
放置在钢桶中的材料的总重量,以千克为单位。钢桶必须标有最大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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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压力测试(仅限液体)§178.503 (a)(5)(i)
包装必须能够承受的压力,以千帕 (kPa) 为单位,这与特定温度(50 度)下货物的蒸汽压有关摄氏度或 55 摄氏度)。
正确选择容器的责任在于提供包装进行装运的人。标题 49 CFR §173.22 (a)(2) 规定,提供装运包装的人应确定包装或容器是经授权的包装,包括 §173 要求,并且其制造、组装和标记符合§173.22 (a)(2)(i)、§173.7(a) 和本分章的第 173、178 或 179 部分。
您的容器供应商可以帮助您为您包装的产品选择带有正确标记的合适容器。
此信息基于钢桶工业协会在发布时的最佳知识。钢桶和桶的任何灌装机或用户都有责任确保向桶和衬里制造商准确描述其中所含产品的独特特性或任何产品的重新配方。客户、灌装商和用户应根据下文概述的责任咨询适当的专业人士以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