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末涂料固化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能否不进行收集处理?
文/环保局
问题:
根据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粉末涂料、无机建筑涂料(含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建筑用有机粉体涂料是否需要进行voc测试问题”的回复》,其中提到“GB/T 38597- 2020《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了粉末涂料、无机建筑涂料(含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科)、建筑用有机粉体涂料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这些涂料产品不需要添加有机溶剂,因此不需要进行VOC测试。特此说明。” 在具体项目中,使用的粉末涂料不需要添加有机溶剂,且符合上述回复中提及的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要求,实际使用量少,仅在加热固化工序时产生少量有机废气(VOC)。对此,在环评中能否依据上述回复不对粉末涂料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呢?
回复:
您好!《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8.1规定:粉末涂料、无机建筑涂料(含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建筑用有机粉体涂料中VOC含量通常很少,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量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